电鱼机猎捕野生山蛙,厨房外解剖被当场查获!犯非法狩猎罪罚千元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0-01-24 18:25

近日,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被告人赵某某在未办狩猎证,用电鱼机猎捕野生山蛙,在解剖野生山蛙准备食用时被当地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定,赵某某非法猎捕的野生山蛙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审判决书显示,赵某某因犯非法狩猎罪,单处罚金一千元。

u=4169707219,2987496042&fm=26&gp=0.jpg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9月24日16时许,被告人赵某某在没有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到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田角冲山场冲槽里使用电鱼机猎捕野生山蛙,其在当天用电鱼机共猎捕到12只野生山蛙。2019年9月24日18时许,赵某某在其自家厨房外坪上解剖野生山蛙准备食用时,被江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赵某某非法猎捕的野生山蛙学名为野生棘胸蛙,湖南省范围内俗称山蛙,数量为12只,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019年9月24日,被告人赵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赵某某违反狩猎法规,未办理狩猎证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因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对其单处罚金。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采写:南都记者 詹晨枫

编辑:张亚莉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