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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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2-01 09:23

南都讯 记者陈养凯 通讯员粤市监 1月3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出四号公告: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等违法行为。

根据公告内容:广东严禁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产品;严禁使用回收过期、不合格原料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产品;严禁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无证生产经营药品;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严禁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消毒用品、家居清洁用品等与人民群众防控疫情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品。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群众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即拨打12315、12345、96315热线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编辑:陈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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