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东莞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安全办理婚姻登记的倡议书》。南都记者获悉,从明天(2月3日)起,东莞各婚姻登记处实行全预约制,只办理预约登记业务。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业务的当事人,须提前2-30天预约。
市民政局表示,为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自2月3日起,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实行全预约制,只办理预约登记业务,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的当事人,须提前2-30天预约。如个人情况允许,建议2月9日以后再办理相关婚姻登记业务;准新人们尽量避开2月14日、2月20日、2月22日等日子。办理结婚登记时,不携带亲友团,尽可能减少同时出现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现场的人流量。
此外,查档业务、婚姻家庭辅导及法律咨询业务等,也须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预约。
同时,当事人须做好个人健康情况自查,有特殊情况者,提早向婚姻登记机关电话报备。如果当事人曾到疫情发生地、曾与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亲属朋友接触,或者本人亲属及接触过的朋友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建议居家观察14天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先确诊无感染后再登记。
【预约方式】
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的当事人,须提前2-30天登录“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网(https://www.gdhy.gov.cn/)、“粤省事”平台或“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再按预约好的日期和时间段,前往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编辑:唐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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