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18亲友除夕聚餐,4人确诊感染,家人还拒绝定点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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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2-05 12:18

南都讯  18名亲友除夕夜一起出门在饭店聚餐,却不想4人“中招”,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一开始,患者曾拒绝入住安置酒店和到安置点隔离,直至后来亲友陆续出现发热症状。最终有关部门安排3台救护车将其全部剩余人员送至定点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同时对其居住过的小区进行全面消杀。珠海市疾控中心专家表示,在珠海的确诊病例中,输入性、家庭聚集性特征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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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通报,4人被确诊

洪某(男,63岁)是湖北武汉人,家住前山街道暨南花园,他和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女等一家5口常年居住在珠海市香洲区,近期并未去过武汉。但在1月20日至23日期间,洪某及其家属接待了两批共13名到珠海过年的武汉亲友。其中4人乘坐高铁和广珠城轨到珠海,入住在洪某家中;另9人自驾到珠海,入住位于前山万科城的另一套房中。

除夕夜,洪某与他们一起,总共18人在华发商都四季佳景餐厅包房吃了年夜饭。餐后,一行18人全部到前山万科城房中居住。1月26日晚8时左右,洪某与3名武汉亲友自驾到珠海某商场购物后返回万科城;1月29日下午,洪某和其侄子自驾前往坦洲购物,停留半小时,之后未再外出。

1月29日晚,洪某感觉身体不适,隔日其妻子、女儿、侄子先后发热。

1月31日,洪某因身体不适被送到上冲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后即由120救护车转入中大五院隔离治疗,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洪某送诊入院后,市疾控中心立即展开调查,判定了17名密切接触者,均为其家庭成员。据了解,目前洪某及其妻子、女儿和侄子4人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在珠海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未发病的密切接触者已转入集中隔离点观察。

令人意外的是,其实,早在1月23日下午4:30,梅华街道春晖社区就对洪某家一行人进行了摸查造册。当晚8:10,春晖社区向洪某发出珠海市疾控中心《致广大来珠湖北朋友的一封信》,并发送告知提醒书,要求其落实“四个全部”,并建议安排其亲友入住酒店,不要大规模在家中聚集,但是被其拒绝。之后,所在社区每日上午、下午各回访一次,了解一行人身体健康状况,并提出由社区协助他们提供生活所需,洪某当时表示目前生活物资充足,并承诺不会外出。

1月28日下午,万科城所在的前山街道长沙社区要求洪某将其亲友送至政府指定的集中安置点进行隔离,但对方以担心被交叉感染、孩子太小、目前家里情况一切都好等理由拒绝

2月1日,因洪某已入院且家中其他亲友陆续出现发热状况,洪某家人才转变态度,向社区提出希望到政府集中点安置。属地镇街、社区积极协调,并安排医护人员上门查看身体状况。2月2日上午7时许,市疾控中心也收到洪某家属打来的求助电话。2月3日上午,有关部门安排3台救护车将其全部剩余人员送至定点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同时对其居住过的小区进行全面消杀。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公告,明确要求14天内到过湖北的来珠人员主动报备、自觉居家隔离。公安部门提醒,每一个进入珠海市行政区域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上述规定。拒不执行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明知道自己去过疫情发生地,故意违反政府作出的防控决定,故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更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采写:记者朱鹏景

编辑:朱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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