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掌握相关人员情况,控制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珠海公安今日发布提醒:非常时期,外出请随身携带身份证。
珠海市公安局提醒,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查验身份的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1随身携带身份证件
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外出的人员请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以备查验。
2禁止借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
对伪造、变造、买卖、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3旅业、出租屋管理人员对住客须实名登记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酒店旅馆、出租屋是疫情防控期间的重点),要依法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严格进行人、证一致性核对,切实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都记者杨亮
编辑: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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