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如虚设,公安局副政委被免职,作为普通民警到疫情最重村执勤

南方都市报APP • 拌面酱
原创2020-02-09 17:26

属地防控点未按要求管控人员和车辆,未对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规范登记监测,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3名干部被免职。疫情防疫严峻时期,咸宁铁腕治吏,截至2月5日已有181名党员干部因防控不力被问责。

据悉,咸宁被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除了极少数涉嫌违反法律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外,仍旧奋战在疫情防控的一线。 其中被免职的通山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庆度,一直作为普通民警在一线站岗执勤。


防控点形同虚设,三干部被免职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 1月22日,通山县政府发文,在全县范围内设立10个防控点。杭瑞高速通山出口、209省道防控点车辆和人员较多,防控责任重大,该县决定由县公安局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参与配合。该防控点工作小组组长由通山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庆度担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徐德运和县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山口中队中队长陈鑫同为负责人。

1月24日,通山县下发通知,要求全县所有单位每天对返乡和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监测工作。然而,王庆度等却将监测点设在离高速出口尚有较远距离的国际商贸城路边,对经杭瑞高速通山出口、209省道所有进入通山的车辆和人员不能完全拦截和控制。对于监测点设置不合理,存在防控漏洞和严重安全隐患,工作小组未及时作出适当调整。

至1月25日13时,工作小组对流入通山的车辆和人员根本没有按照工作要求在源头上进行规范监测、登记——未登记返乡和外来人员的姓名等基本信息,仅寥寥数语记载进入通山车辆台数,无法通过已有记录跟踪追溯任何进出车辆及人员的去向,在事实上导致该防控点的防控工作形同虚设,对全县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

被查出问题当日,1月25日,通山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庆度、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徐德运、县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山口中队中队长陈鑫三人均因工作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处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庆刚表示,坚决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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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控点执勤的民警。

被免职公安局副政委,作为普通民警在一线站岗执勤

据咸宁市纪委监委介绍,被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除了极少数涉嫌违反法律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外,都仍旧奋战在疫情防控的一线。

1月25日被免职的通山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庆度,一直作为普通民警在一线站岗执勤。

据咸宁日报报道,2月6日上午,在咸宁市通山县南林桥镇石门村,被免职的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庆度正在作为普通民警站岗执勤。王庆度告诉记者,石门村是通山县疫情最为严重的村子,目前已有两人确诊,100多人居家隔离,整个村子封闭管理。通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这个村子的封闭隔离和防疫宣传工作。

王庆度说,1月27日市纪委的调查处理一结束,他28日就报名参加了刑侦支部的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 “对组织的处理虚心接受,认真做好后面的工作。虽然被免职了,但是自己还是一名党员。”

 “我服从组织处理、听从组织安排。”1月29日,湖北省通山县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山口中队中队长陈鑫在接受组织审查时,对自己没有认真履行防疫工作职责懊悔不已,希望党员干部以他为戒,务必高度重视防控工作。  


允许被问责处分干部“戴罪立功”

咸宁市纪委监委表示,问责处理干部的初衷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咸宁市对因防控不力被问责处分的党员干部不抛弃、不放弃,在帮助教育的同时,允许他们“戴罪立功”。

市委明确对在受处分期间能切实转变作风,在防控疫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只要符合规定,完全可以重新安排工作,甚至予以重用。

(资料来源:咸宁日报、咸宁市政府官网)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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