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纳入广东工会重大疾病职工互助保障,参保人最高可获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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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2-13 21:13


南都讯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提高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近日,省总工会下属单位省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事业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明确在不增加任何参保费用的情况下,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内,罹患新冠肺炎的参保职工,最高可获互助金5万元。

据了解,为确保参保职工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新冠肺炎纳入保障范围的期限将前溯到2020年1月1日,并且不设免责期,新参保的职工也可以马上得到保障。职工可以通过咨询所在单位工会,查询省职工互助保障会官网(www.gdhzh.org.cn)、微信公众号“广东职工互助保障”,或拨打当地总工会职工服务热线(区号+12351)等方式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了解如何申领互助金。

据了解,为配合疫情防控,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对全省互助保障服务窗口延期开放作出统一要求,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承保、理赔工作流程作调整规范,确保窗口服务暂停期间的互助保障业务工作不间断、经办服务水平不下降,竭力为广大职工提供“尽心、贴心、暖心、实心”的保障服务。


答疑1
何为重大疾病职工互助保障?

重大疾病职工互助保障是指: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开展的《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乙种版)》


答疑2
保障期限前溯至今年元旦

为确保参保职工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新冠肺炎纳入保障范围的期限将前溯到2020年1月1日,并且不设免责期,新参保的职工也可以马上得到保障。职工可以通过咨询所在单位工会,查询省职工互助保障会官网(www.gdhzh.org.cn)、微信公众号“广东职工互助保障”,或拨打当地总工会职工服务热线(区号+12351)等方式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了解如何申领互助金。


答疑3

防疫一线工作人员若确诊 

可“先行赔付,资料后补”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全省职工互助保障系统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疾控中心等一线工作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对于该类群体确诊患新冠肺炎的参保职工,可按照“先行赔付,资料后补”的原则,简化互助金申领手续,以确保互助金及时发放给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同时,主动了解患病职工及其家庭的工作生活、身心健康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把党委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心坎上。


答疑4

职工可以通过四种渠道

了解自己是否参加职工互助保障


1、所在单位工会

2、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官网www.gdhzh.org.cn

3、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广东职工互助保障”)

4、所当地总工会,查询电话12351

5、参保时,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发放的参保生效短信通知

通过官网查询方式:

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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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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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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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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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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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5
理赔渠道

从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官网(www.gdhzh.org.cn)下载《互助金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及提供相关材料至当地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代办机构办理互助金申领手续。


答疑6
理赔简要流程

理赔简要流程如下图:

6.png


答疑7
理赔时职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领互助金须提供的材料

(1)经参保单位盖章的《互助金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本人(或受益人、继承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4)保单、职工所在名单页复印件(续保的须提供上期保单和职工名单所在页复印件);

(5)职工同意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前往其所治疗医院查阅及复印病案的委托书;

(6)广东省内国家认定的市、县级医院(不包括康复医院、疗养院、联合病房等类似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入院记录(住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报告、病理报告、血液检验等方法确诊疾病的检查检验报告单和其它证明材料(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务科或病案室印章)。

职工如患上新冠肺炎,除上述材料之外,需增加提交呼吸道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测试报告等确诊材料。


采写:南都记者  叶孜文  通讯员  王娅

编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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