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线上办公等多种模式让复工成为可能。为了破解当事人因为疫情无法跨区诉讼的问题。2月13日,东莞中院率先以网络庭审方式,远程公开审理了一起申请确认仲栽协议效力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好评。
线上庭审解决疫情期间跨区诉讼
“确实很方便,如果可以网上签笔录就更好。” 2月13日,东莞中院民四庭通过网络审理了一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该案的当事人一方为广州公司,一方为上海公司,双方当事人因目前疫情防控的原因,均无法来东莞参加诉讼。
本次庭审的主要任务是审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庭审中,法官郭婧儿在线核实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并向当事人宣读了权利义务。整个网络庭审时长约半个小时,通过视频及语音传送,法官郭婧儿完整地开展了调查,双方当事人也详尽地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基于此案件的事实较为清楚,而且双方当事人均有代理人,因此预判双方都能接受网络庭审的方式,经合议庭讨论确立了网络庭审的方案。”法官郭婧儿说,开庭前与双方当事人就网络庭审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当事人刚开始对于新鲜事物还是有疑虑的。后来告诉他们,如果出现网上开庭不能解决的问题,法院还是会再依正常途径处理,双方不用担心。
网络庭审只适用于部分案件
在共同战役的关键时刻,东莞中院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智慧法院的优势,用信息化手段将司法服务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实现网络上开庭,“隔空”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在阻击疫情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技术更完善的情况下,这个措施是可以进一步推广的,尤其在涉及当事人跨区域、涉外涉港澳台的这类案件处理上,更灵活的诉讼方式,可以提高办案的效率。而且也可以成为法官以依法审理案件的一种便捷方式。
作为东莞中院首次线上庭审的法官,郭婧儿认为,网络庭审可以适用于必须开庭的程序性争议、事实比较清楚的小额诉讼以及事实比较清楚没有新证据的二审案件,这种方式尤其便利于不在东莞地区的当事人。对于需要核实证据文件真实性的案件,不建议用网络开庭的方式进行。
郭婧儿建议,如涉及普通公民个人出庭的案件,由于确认当事人身份的难度较大,故如果技术平台能够开发身份验证功能或人脸识别功能,为确认当事人身份提供便利,相信这种便利的开庭方式可以推得更广。
采写:南都记者 刘辉龙 通讯员 邓佩菁 袁小燕
编辑:唐建丰,黄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