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卖口罩赚4毛差价被罚的洪湖,深夜也宣布要执行两周战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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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2-15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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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

2月14日深夜,湖北省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战时封闭管理的紧急通告》,宣布自2020年2月14日24:00执行“战时封闭管理”,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

通告称,所有乡镇(村、社区)、中心城区(镇区)小区(居民点)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进出小区(居民点、楼栋),中心城区原通行证一律废止;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疗救护车辆、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全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感冒、咳嗽药品之外)实行全代购配送服务,定点超市、集贸市场、药店只准对代购配送员开放,一律不得对外营业,代购配送员每三天为每户居民提供一次代购配送;公安机关对强闯、破坏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此前,湖北已有多个区域实施“战时封闭管理”措施。2月12日晚,十堰市张湾区宣布“战时管制”。13日下午,大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发出紧急通告,要求全县城区(镇区)所有楼栋实施战时封闭管理。13日20时40分,黄冈市政府也发通告全面升级管控措施,要求黄冈所有小区将实现全封闭管理。

最近一次洪湖引发关注,是一家药房涉嫌哄抬物价被处罚事件。该药房将进价0.6元/只的一次性口罩按1元/只销售,随后被洪湖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一万余元,并罚款四万余元。2月13日,洪湖市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目前,有关部门对该处罚程序、购销程序已重新启动调查。被处罚药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药房目前已不卖口罩,接受处罚结果。

采写:南都记者 嵇石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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