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印发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节水先进个人最高奖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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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2-15 14:59

南都讯 记者刘军 实习生任晓粵 通讯员赵雪峰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近日,广州正式印发《广州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确定的奖励对象未包括“举报和制止严重浪费用水和擅自取水行为”的个人。节水先进单位最高奖励2万元,节水先进个人最高奖励2000元。

广州市将建立以奖促节机制

记者从广州市节水办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居民实行了阶梯水价,桑拿、洗车、电厂等高耗水行业实行了较高的特种水价,社会单位实行了非居民超计划累进加价,均具有促进节水的价格杠杆作用。建立以奖促节机制,有利于完善节水法规体系,为节水激励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从而使节水管理更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有效鼓励社会各方自发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节水工作,进一步提升节水成效。

该《办法》将节水先进单位的奖励条件确定为:获得广东省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荣誉称号的非居民用水户。广州市水务局主要负责核实单位用水户的申报资格,避免在奖项评审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节水先进个人最高奖励2000元

据悉,《办法》确定的奖励对象未包括“举报和制止严重浪费用水和擅自取水行为”的个人,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严重浪费用水行为的界定存在一定的困难,此前也未有这方面的工作实践,节水奖励规范尚在试行、探索阶段,故本次暂不列入奖励范围,拟待规范性文件修订时再结合《办法》试行情况作综合研究;二是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等供水企业已实行违章用水行为举报奖励,其中包括举报私拆消防栓等擅自取水行为,与《办法》以财政经费为奖励资金来源相比,具有奖励及时、激励效果显著、公众参与性强等优势,更适合作为该类奖励的主要形式。

为体现“重在鼓励”,《办法》拟定我市奖励标准为:节水先进单位最高奖励2万元;节水先进个人最高奖励2000元;并对节水先进单位奖项分档,按照上年度用水规模分为两档:年用水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下(含一万立方米)的单位,按10000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年用水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按20000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

农业节水方案包括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为建设节水型城市,对于农业节水方面,广州市今年初已下发了《广州市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以实施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奖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两部分。精准补贴根据实际收取水费与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所需资金的差额对相关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农村用水组织、农村用水户等进行补贴,节水奖励是对采取节水措施的农业经营主体等予以奖励。

编辑:易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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