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口罩进价6毛药店卖1元被罚4万,网友:定价良心执法不合理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原创
原创2020-02-17 15:37

2月9日,洪湖市委宣传部发布一则《哄抬口罩价格,罚!》的通报,其中介绍,2月5日,洪湖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调查发现,洪湖市华康大药房将进货价为0.6元每只的一次性劳保口罩,以1元每只的价格卖出,共销售38000只,监管部门以涉嫌哄抬价格罚款4263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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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谢燕林

对于该结果,支持者认为经营者加价六成多,违反相关规定,确实该罚,若有关部门不执法则会被认为不作为;也有人认为商家的价格在当前形势实属良心,质疑执法部门是否过度执法。

日前,南都NDX实验室发起了“口罩进价6毛药店卖1元被罚4万,你认为处罚合理吗?”的网络投票。截至发稿,参与调查16331票,其中超9成受访网友认为处罚不合理,还产生了400多条网友评论。

400多条评论背后的关键词:
“良心”

“进价0.6元,运费/人工费/铺租等等不需要费用吗?全部算起来成本远远不止0.6元了,卖1元已经算是跟有良心的卖家了。”“进六毛卖一块钱,而且目前老百姓都买不到正规的口罩,这商家算是很赞了”站队网友@keivin*陈辉 @奔跑吧,008 支持商家的定价。

“非常时期哪还有一元的口罩啊?都卖好几元了!一元钱怎么不合理呀?”网友@恒大财神 更是坦言这个处罚可以称得上年度魔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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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词云图

综合网友评论,认为此处罚属“合理定价不合理执法”的主要原因有三:

1、合理利润,运费/人工费/铺租等均需支出。

2、价格良心,一元在平时也不算贵,何况疫情特殊时期。

3、口罩紧缺,商家有资源提供,市民能买到已算幸运。

那么,你认为目前普通医用口罩多少钱一个合适?调查显示,63.1%的受访网友认为1元最为合适,其次是2-5元(35.3%)、6-10元(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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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言商,0.6元进货,1元买出已是很有良心价了,在这非常时期,这样执法对民众商家是非常不好的,希望政府本着公平公正调查清楚,还民众一公平还社会一个公道。”网友@顺流逆流(邓生) 认为处罚不合理,当该调查清楚。

洪湖市场监管局也意识到了舆论的强烈反应,2月12日,洪湖市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洪湖发布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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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有关部门回应称:对华康大药房做出罚款,是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因为该药房违反了两条规定: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据南都此前报道,1月27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执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规定自2020年1月22日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

一是以2020年1月21日前商品销售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为原价,在1月22日后超出原价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二是商品进货成本发生变化,购销差额未与1月21日前保持一致并扩大的;三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

按照这个规定,凡涨价被认定为“哄抬价格”的,将从快从重处理,并当场责令立即改正。由此看来,洪湖市对华康药房做出的罚款确实是有法规依据的。

是否过度执法
律师:应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行为遵循市场规律

口罩风波和战时管理背后的洪湖市,此时正面临一场严峻的抗击新冠肺炎战役。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洪湖市病例多、重症多、资源少,其疫情严峻程度或为荆州之最。

对于药店把进价0.6元一个的口罩1元出售,消费者表示可以理解与接受,业内人士也表示此乃正常价格。网友@家如表示:“赚取合理利润,为什么却被说哄抬物价?”网友@阿定如是说:“15%的毛利,以为在卖非法物品吗?这样处罚完全是背离市场。开药店成本是很高的。工商这样的处罚让国人难以接受,以后谁敢开实体店?”

财经评论员谭浩俊认为“处罚有依据,不存在问题。”现在问题是,适用的法律没错,罚款也在法律范围,之所以引发争议,存在一个公众认知度和消费接受度的问题。

而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兼首席律师陈文明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此认定标准过于严苛。”在目前形势下,监督部门不仅应考虑到稳定价格的需求,同时应该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行为遵循市场规律。不当的行政干预不仅不会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反而致使消费者无法从合法渠道购买口罩,从而变相抬高黑市价格,最终损害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因此,政府在制定地方规则时应充分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平衡商家及消费者之间的利益,使口罩市场真正流通起来。

口罩成为防疫必需品
专家:执法要考虑公众认知度和消费接受度

基于该处罚第一次调查结果(2月12日声明),2月15日,南都记者独家报道,14日湖北省就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有关事项下发紧急通知,明确省局此前下发的“购销差价额超15%”涉嫌哄抬物价的文件,不再执行。(详见报道:《6毛口罩卖1元被罚续:湖北重启调查,省内哄抬价格规定不再执行 南都记者 李玲 黄莉玲 敖银雪等采写

疫情期间,口罩成为防疫必需品。当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相关价格违法案件时,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主张,“把执法的枪口抬高5厘米”。这不是让执法者不依法查处,而是希望执法者严格依照法律的同时,也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权。

而在当时洪湖一药店6毛口罩卖1元被罚不久后,有另一则口罩新闻同样引发关注。2月13日,据媒体报道称,湖北已筹集首批50万只民用口罩,将按照进货价1元/只供应零售药店,并要求零售药店张贴告示按 2元/只平价向市场供应。这让不少网友感到困惑,1元口罩价格翻了一倍卖2元,购销差价额远超15%,是否合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在抗击疫情期间,监管部门既要保护消费者权益,也要促进企业发展,不应把二者割裂对立起来。同时监管部门要充分尊重市场作为“无形之手”的作用,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合理流动方面的积极作用。”

采写:南都记者 尤立川 实习生 龙锐 易紫琼

编辑:尤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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