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月17日晚间公告称,再度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这是金刚玻璃第25份关于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告。
公告称,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京永审字(2019)第110019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
如果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将在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预计时间为2020年4月下旬),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在积极配合北京永拓专项审核工作基础上,重新梳理京永审字(2019)第110019号审计报告中所述的无法表示意见内容。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2.公司积极督促大股东及关联方归还资金,并于2019年6月6日追回所有款项。针对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中公司内部控制失效问题,公司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北京永拓就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事项出了 京永专字(2019)第310258号《关于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了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
金刚玻璃此前曾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2019年全年净亏8665万元-8285万元,出现亏损。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处于战略调整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降。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坏账和资产进行调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和资产减值准备。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75.43万元,去年同期为215.80万元。
采写 南都记者 周亮
编辑:周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