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韩红基金会)受举报一事引发关注。继举报者公开举报材料、北京市民政局通报调查结果、举报人在其微博发布对该结果的“行政复议申请意见”,2月21日,韩红基金会就有关问题公开回应称,如现行法律对基金会未取得公募资格前行为性质的认定与其当时的认知存在差异,尊重法律规定,此外,将进一步确保投资等事项公开的及时性。
南都此前报道,北京市民政局于2月13日收到微博账户“司马3忌”发来的举报材料,反映韩红基金会存在违法行为,随后该局开展调查。南都记者查询该举报人公开发布的举报资料发现,其质疑韩红基金会在2019年获得公募资格前进行违规公开募捐,且“向北京市民政局做了虚假申报”。
2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通报调查结果称,发现该基金会部分投资事项公开不及时,在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前有公开募捐行为,已要求韩红基金会限期改正。此外,韩红基金会自成立以来总体上运作较规范,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中做了大量工作,应予以支持和肯定。
2月21日,举报人“司马3忌”在微博发布对调查结果的“行政复议申请意见”,其认为上述通报存在多处事实认定错误,如韩红基金会在北京市民政局官网公布的2012年至2015年的年度工作报告其在举报时并未发现,“属临时补充添加”。他还认为北京市民政局对已经调查认定的行为使用法律错误,“限期改正”的处理结果违反《慈善法》相关处罚规定。
2月21日,韩红慈善基金会回应称,该基金会成立于2012年5月9日,2019年8月8日获得公募资格,自2013年至2018年底,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获得善款289万元,占基金会自成立至2018年底全部捐赠收入的1.69%,用于慈善用途。2018年底,基金会停止了上述工作。
韩红基金会称,如现行法律对上述行为性质的认定与其当时的认知存在差异,基金会尊重法律规定。北京市民政局对该问题的认定,基金会表示尊重与认同。
回应称,关于基金会为确保善款保值增值而依法投资等事项公开的及时性问题,基金会在工作细节上仍需进一步努力,将按照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意见,把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其他有关问题,基金会亦全面认同该局意见。
韩红基金会称,为应对该举报事件,基金会延迟了部分物资的交付,对医护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重症病人的救护工作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此深表愧疚。未来将在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继续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
采写:南都记者 林子沛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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