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患者及其十五位亲属信息泄露续:一辅警和村干部被行政拘留

南都N视频APP · 隐私护卫队课题组
原创2020-02-23 22:17

2020年2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称,因传播患者及其亲属的个人信息,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派出所辅警叶某、新碶街道小山村村干部史某某分别被行政拘留六日、罚款五百元。

2月21日,宁波公布北仑区新增一例新冠肺炎病例。而在此之前,关于患者及其亲属的个人信息图在当地微信群中传播。

隐私护卫队发现,其中一张图记录了患者及其丈夫、公公、儿子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手机号等。另一张图中,患者及曾经与其聚餐亲属的信息被泄露,涉及16人,包括姓名、户籍地、现住地等信息。

知情人士曾对隐私护卫队表示,他在多个微信朋友群、工作群中,都看到过上述未打码的图片。“看了之后很气愤。”该知情人士认为,不管怎样,患者及其家里人的照片、身份证号等信息不应泄露,“这是侵犯个人隐私权的。”

随后,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该现象。经查,叶某与胡某某分别将其工作中获得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转发传播。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依法对叶某、史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六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此外,新碶街道党工委给予史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刘某对叶某转发传播负领导责任,北仑区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对刘某予以诫勉谈话问责;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依照相关规定与叶某解除用工关系。


文/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尤一炜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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