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玉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蔡四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蔡四宏2015年10月开始任玉溪市副市长,两个月前才因对辖区杞麓湖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蔡四宏受到诫勉问责。
月初还在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公开信息显示,生于1967年的蔡四宏,是云南盈江人。早年曾长期在德宏州工作,曾任德宏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德宏州委副秘书长,潞西市委副书记、市长,潞西市委书记,芒市市委书记等职。
2013年2月,蔡四宏出任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委副书记(副厅级)、瑞丽市委书记。2015年10月至今任玉溪市副市长。
据当地媒体报道,2月6日上午,玉溪市副市长蔡四宏一行先后来到澄江县朱家山、马房村、龙润园、凤麓菜市场等地查看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并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2月9日,蔡四宏率队到华宁县,实地调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华宁玉珠水泥有限公司关于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蔡四宏强调,要严防死守,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遏制疫情输入传播,确保复工安全有序。
环保督察回头看, 拖了七年仍未建成污水处理厂
蔡四宏在担任玉溪市副市长期间,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土地储备、林业和草原、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精准扶贫等工作。
玉溪杞麓湖因环保问题,屡次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批评。
杞麓湖面积近40平方公里,是我国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面积约37.6平方公里,是玉溪市通海县的母亲湖,不仅有重要的生态价值,也具有重要的人文价值。但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杞麓湖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是杞麓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纳入了当地“十一五”规划,本应于2011年建成投运,但历经“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7年过去了,至今尚未建成,给湖区水环境保护带来不利影响。
对此,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就指出玉溪通海县四街、纳古、杨广镇生活污水污染杞麓湖问题,要求当地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尽早投运。
两年后,2018年6月15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带队,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杞麓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度缓慢,杞麓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效果不理想,事故应急池储存大量生产废水和废渣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要求当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减少污染排放,保护好杞麓湖的美丽生态环境;切实认真对待中央环保督察,加强边督边改,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环境诉求。
参与杞麓湖湿地公园验收,通海县汇报称“杞麓湖水质得到改善”
2019年7月,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考察验收组在完成实地考察后召开会议,听取了通海县县长马春明的汇报。马春明说,通海县自实施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来,扎实推进杞麓湖保护治理,使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杞麓湖水质得到改善,2019年1至6月全湖水质稳定保持Ⅴ类,湿地生态环境和功能均明显提升,试点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及玉溪市副市长蔡四宏在会上作了讲话。考察验收组对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然而,5个月后,蔡四宏因对杞麓湖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受到诫勉问责。
因对杞麓湖生态保护工作不力,受到诫勉问责
2019年12月24日,云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处理情况。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云南对涉及的43个责任单位和167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厅级单位14个,厅级干部35人。
针对杞麓湖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通报称, 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高原湖泊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除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湖泊水质改善不明显、甚至下降,有关重点治理项目推进滞后,沿湖开发强度较大等问题依然突出。截至2018年5月,杞麓湖“十二五”规划项目完成率未达到督察整改要求;保护治理规划项目完工率较低,水质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玉溪市、通海县对杞麓湖生态保护工作不力,中央投资2200万元,原计划于2011年投运的玉溪市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至今仍未建成投运,导致每年70万吨以上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杞麓湖流域;同时,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自2014年实施以来,建设进展缓慢,大部分截污工作没有建成,无法达到预期的环境效果,杞麓湖水质一直为V类。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给予玉溪市委、市政府等6个单位问责,给予14名领导干部问责。其中,给予玉溪市副市长蔡四宏,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云鹏(时任玉溪市副市长)诫勉问责;给予玉溪市委常委、红塔区委书记张小良(时任通海县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玉溪市其他5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诫勉问责、政务记过等处分。
今年2月7日,玉溪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蔡四宏参加了会议。
会上,相关部门和县(区)汇报了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金色抚仙湖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项目整改工作情况、全市垃圾焚烧项目推进工作情况、“三湖”保护治理项目进展情况。 会议要求,要建立环境监管机制,完善环保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蔡四宏简历
蔡四宏,男,傣族,1967年8月出生,云南盈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民族学院民语系傣语专业;
1989年7月至1993年7月在德宏州工商联工作;
1993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德宏州工商联副秘书长(1995年12月至1997年8月任德宏州梁河县河西乡挂职副乡长);
1997年8月至1998年3月任德宏州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1998年3月至1999年11月在德宏州委组织部工作;
1999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德宏州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
2000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德宏州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2002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德宏州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
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德宏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德宏州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潞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潞西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潞西市委书记;
2010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芒市市委书记;
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委副书记(副厅级)、瑞丽市委书记;
2015年10月至今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文:梁建忠
(资料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玉溪新闻网、生态环境部)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