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公布:环岛车行实行“单行、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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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2-26 08:58

南都讯 记者李文 2月25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根据规划,沙面将整治改造现状混乱的各类广告牌、商店招牌、遮阳棚、防盗窗和空调室外机等,并将社会停车场面积将增加500平方米,同时将延续现状道路宽度不拓宽,内部交通原则上以“步行”为主,环岛车行实行“单行、禁停”的政策。

整体保护结构为“一环、一轴、多点”

沙面历史街区以中央绿轴与方格街区为特色,拥有异国风情建筑群,承载中国近现代开放改革创新的历史价值。其坐落于白鹅潭畔,拥有独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内有不可移动文物55处,国家级文保单位1处,即沙面建筑群,建筑群含49栋文物建筑及1座桥,2个公园,1处石堤、石埠头,以及1个网球场。

此外,沙面一街到五街,以及沙面大街,是广州的一类传统街巷;岛外的六二三路则是三类骑楼街。

该街区的规划范围南濒珠江,北至六二三路北侧,西至珠江隧道西侧,东至人民桥,保护面积39.1公顷,人口0.4万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31.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7.7公顷。

沙面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结构为“一环、一轴、多点”,一环:沿绕沙基涌,形成完成的岛的形态;一轴:沙面主大街与各条纵向街巷组成传统街巷轴,从而形成“鱼骨状”的轴线,保护沙面特色街巷空间尺度,保护街巷铺砖、颜色、风貌等特色要素;多点,指分布在街区范围的文保单位,要严格保护文保单位,充分活化文保建筑。

新建、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

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除确需建设的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2米以下,并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

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同时,建筑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8米以下,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也要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统一设置空调机位、遮阳棚等

具体到建筑的外观风貌,规划提出,将整治改造现状混乱的各类广告牌、商店招牌、遮阳棚、防盗窗和空调室外机等。商店招牌设置在骑楼街内部,统一设置空调机位、遮阳棚等设施,新设置的路灯、指示牌、招牌、遮阳棚、空调机位、垃圾桶等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特别提及的是,将严格管控招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

社会停车场面积将增加500平方米

根据规划中道路调整一览表,将延续现状道路宽度不拓宽。同时规划强调,要强化历史文化街区内车行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的通行权,实行“环岛车行、内部慢行”的交通方式。

其中,对“环岛车行”实行“单行、禁停”的政策。街区内部交通原则上以“步行”为主,考虑到地块内部的交通联系以及消防安全需要,在不影响传统风貌和原有街巷格局的前提下,完善优化道路系统,提高内部道路可达性、营造舒适宜人的步行空间。

公服设施优化方面,将调整社会停车场用地。在岛内仅有的一块社会停车场用地,为容纳现有364辆停车容量,建议以停车楼的形式适量调整用地面积,适当开发地下空间,以满足现状及后续开发的停车需求。按照规划,社会停车场面积将增加500平方米,从3458平方米增至3958平方米。

鼓励空置建筑活化利用

对于沙面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化与利用,规划表示,要以原有产业为基础,结合城市更新,重点发展高品质服务商业、旅游休闲等功能,沙面南部滨水结合白天鹅宾馆优势发展特色商业。此外,鼓励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公有产权建筑、空置建筑在损害历史文化保护的前提下,活化利用为公共服务、旅游服务设施或小型商业设施。并且建立非物质文化资料库,征集并妥善保管非物质文化的实物与记载非物质文化的资料,通过博物馆等多种途径进行展示。

对于规划建设时序,规划提出,对该街区分期进行保护和利用。近期拆除违建、加建建筑,恢复近代建筑群原有肌理,注入新活力,展示沙面的历史文化价值;中期保留街巷原有尺度,通过社区微改造,适当引入教育文化产业,商业办公功能;远期通过疏导交通,组织公共空间,实现滨江活动的公共性。

编辑:史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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