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2月27日起5日内各区所有居住人员生成“穗康码”

南方都市报APP • 一号楼
原创2020-02-28 21:52

南都讯   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继续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月27日起5日内,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织引导本区居住小区(村)内所有居住人员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完成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生成“穗康码”,并按要求完成“穗康码”应用本区管理员、审核员名单收集。

通知要求,各区按照分区分级总体防控要求和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对居住小区(村)实施出入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在实施期间,通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需要出示“穗康码”,接受查验后方可进入。

老人、儿童以及其他无法使用智能终端设备获取“穗康码”的人员,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安排人员代为线上申报生成“穗康码”。

实施出入人员通行认证管理的居住小区(村)要合理设置出入口和查验点,对进入车辆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实行逐车、逐人核查,确保全面实施出入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的居住小区(村)无须再对经过认证的通行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各区已经在使用的其他通行码,要与“穗康码”对接,实现平稳过渡。

通知还要求,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积极使用“穗康码”及相关技术手段拓宽、深化其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中的应用,及时进行有关部署,制定相关工作指引,坚持毫不放松、精准精细做好分区分级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因返穗人员集中增多或复工复产引发新的疫情。各单位在进行“穗康码”的推广应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规范个人信息登记采集和授权使用,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一号楼封底.jpg

采写:南都记者  冯芸清

编辑:黄燕

1
对这篇文章有想法?跟我聊聊吧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