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各镇街要建长者饭堂,困难老人配餐100%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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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3-12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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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老年人将迎来更高的生活质量。根据《东莞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东莞将全面铺开“大配餐”服务,今年年底前,全市各镇(街)至少建立一间长者饭堂,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配餐送餐点。此外,明年,东莞将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助餐、定期巡访等养老服务;2022年,将建成5所高端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

住宅小区必须配套相应养老服务设施

老年人足不出“小区”,便可享受更多养老服务。《行动计划》要求,市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其中,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在规划设施条件中予以明确。

民政部门要先期介入新建住宅区养老设施规划布点,参与新建住宅区养老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设施验收后同步无偿移交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按照规划用途合理使用。到2022年,全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100%达标。

此外,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各镇(街)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

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

  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居家养老是一种十分便利的方式。根据《行动计划》,东莞将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2020年6月底前,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和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10月底前,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奖励机制。

2021年,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助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商项目管理库制度,引入10家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2022年,各镇(街)至少要建有一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100%以上;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在全省率先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全面铺开“大配餐”服务

此外,东莞将认真总结并在全市复制“大配餐”试点工作经验,出台《东莞市养老服务“大配餐”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解决独居、孤寡、高龄、失独、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

2020年底前,各镇(街)至少建立一间长者饭堂,并根据实际设置若干配餐送餐点,确保实现全市有集中用餐或助餐配餐服务需求的政府兜底重点困难老人100%全覆盖,同时面向全体常住老年人提供服务。

对于特殊困难老年人,还将提供更多服务。《行动计划》称,到2022年前,以镇(街)为单位,全面建立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服务,研究推动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建设老年宜居社区。

同时,实施老年人居住环境无障碍改造。从2020年至2022年,采取慈善资金资助等方式,分三年时间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镇(街)可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积极引导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因地制宜实施对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无障碍改造。

2022年,建成5所高端民办养老机构

东莞还将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在此基础上允许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

同时,研究制定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指导政策,其收益应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鼓励将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给具有护理服务经验、实力较强的民办养老机构或社会组织运营。

2020年底前,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办轮候办法,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的养老服务需求。

与此同时,东莞还将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在东莞设立分支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东莞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同等享受建设、运营和星级评定补贴。

此外,修订《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将“家庭照护床位”纳入资助范围,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鼓励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兴办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满足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到2022年,建成5所高端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全市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

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根据《行动计划》,东莞还将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各镇(街)要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社区及签约的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同时,优化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方面,将支持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与课程,推动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校企合作,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健全“社工+义工”联动机制,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及“时间银行”模式,建立健全为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回馈等激励机制。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扩大居家养老日常护理技能培训规模,2020-2022年全市每年培训500名养老护理员及养老管理人员。

为了更好地推进各项养老服务工作,从2020年起,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并与一般性公共预算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使用。

同时,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重点购买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人员培训等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提醒】

公众若对该《行动计划》有意见或建议,可于3月17日前,以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东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地址: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楼403室,电话:22832553,邮政编码:523000。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gmzshflhcssy@163.com。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编辑:刘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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