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佛山举行“凝聚你我力量,放心消费在佛山”2020年“3·15”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由第三方机构评价的“佛山放心消费城市三年创建评价报告”,佛山工作综合评分96.5分。此外,还发布了2019年度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佛山十大消费投诉举报典型案例、2020年诚信建设“红黑榜”。
佛山是广东省首个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城市,在消费维权工作一直处于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当前,线上消费、线上教育、无人配送、医疗健康市场潜力巨大,消费者需求向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转变,消费升级态势突出,消费维权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
“我们目的是以优化消费环境建设为抓手,提振消费信心,引导市民科学、理性消费,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需求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佛山市副市长许国在会上表示。
2017年3月14日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首个“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市”。为真实掌握佛山市民对放心消费城市三年创建到底满不满意、认不认可,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是不是真正得到提升,市消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用半年左右时间,对全市放心消费环境进行全面深入评价。
据了解,该评价指标由“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环境”两个子体系组成,其中“放心消费城市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52个三级指标构成,综合评价佛山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放心创建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及成效;“放心消费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构成,从消费者实际感受和相关监测数据两个方面,综合评价佛山市三年放心创建工作对消费环境的整体改善程度。
综合评价通过民众参与评价、专业公司评价与高校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并采取发函、监测数据收集、消费者问卷面访、电话访问与网络问卷访问等方式获取数据,共计发放、获取调查问卷7500余份。根据数据采集结果,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方法,将各年度创建工作目标与其实际所产生的效益进行对比,以满分100分为标准,最终得出佛山市“放心消费环境”综合评分为87.6分、佛山市三年“放心消费试点市创建”工作综合评分为96.5分。
“佛山通过三年试点创建,主要工作目标圆满达成,形成了一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佛山放心消费创建模式’”。佛山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灿表示,佛山是全国率先启动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维权标准体系的建设,打破了消费维权网络标准建设的空白,涵盖了行业协会、消费教育基地、旅游景区、街区、消费维权服务站等,是全领域的。
疫情之下的“3·15”有着特殊意义。疫情期间,线上消费、线上教育、无人配送、医疗健康市场潜力巨大,消费者需求向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转变,消费升级态势突出。随着消费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消费侵权形式也随之更加多样,消费者权益保障与消费维权面临新课题、新挑战,消费维权工作在基层执行与落实层面需进一步深化、细化等。
佛山市副市长许国表示,下一步,要以优化消费环境建设为抓手,提振消费信心,发挥消费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市民科学、理性消费,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需求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
许国指出,首先要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推动维权工作能力现代化。顺应消费规模扩大、结构升级和模式变化的新趋势,健全消费维权工作部门联动、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深化“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强化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管执法,持续提高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二是要强化信用建设,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三是要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培育成熟理性的消费者群体;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调解消费纠纷作用,推进消费投诉便利化。
编辑:胡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