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推出惠企政策,企业在6月30日前可申请缓缴、停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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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3-16 13:58

3月16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布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政策指引的通知》(下称“《通知》”)。记者从《通知》获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使用惠企政策,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均可提出申请。

根据《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后,可申请缓缴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疫情结束三个月内进行补缴并且恢复正常缴存。另外,与职工充分协商后,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将单位及职工缴存比例下调至1%到4%区间。待企业汇缴完6月份公积金后,如企业不及时恢复缴存比例的,业务系统自动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调整为5%。

与此同时,与职工充分协商后,企业还可申请停缴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疫情结束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缴存。其中,阶段性缓缴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可同时申请;已经申请了阶段性缓缴的企业如果需要申请阶段性停缴,须办理解除缓缴后再提出申请。申请阶段性停缴的企业需缴存至2020年1月,且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可退回;到期后,将跳开停缴月份继续汇缴。如某单位缴至年月为2020年1月,申请停缴2-6月份,下次缴存月份为2020年7月份。

记者了解到,企业如需申请使用惠企政策,可到单位归集银行网点办理,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均可提出申请。另外,本月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增加线上自助办理渠道,与缴存单位网上办事大厅(二期)同步推出,时间另行通知。而职工所在单位如果办理了上述业务,停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并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

编辑: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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