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长兴公安”通报,浙江湖州长兴警方破获一起店长冒用前员工身份证购买口罩的案件。
目前,嫌疑人已被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
疫情期间,口罩资源短缺,很多地方实行限购措施。据了解,在湖州长兴,民众可凭身份证、每三天购买5个口罩。并且,购买口罩时,顾客需出示身份证或身份证照片,经药店统一配备的身份证识别系统扫描登记。
3月11日下午,长兴市民张女士前往药店购买口罩,结果购买记录显示,她于3月9日在另一家药店买过口罩。由于时间间隔未超过三天,张女士此次不能购买口罩。
令张女士疑惑的是,她上一次购买口罩的日期是3月6日。发现身份被冒用后,张女士选择了报警。
根据监控研判和口罩购买记录,警察最终锁定嫌疑人杜某某并将其抓获。
据杜某某交代,其在某快餐连锁店上班,担任店长职务,同时负责店内的人事工作。因此,他经常在人员求职、入职登记、员工保险办理过程中,收到他人的身份证照片。
受害人张女士去年曾任职于杜某某负责的店铺,在办理入职及保险业务时,将个人身份证照片发给了杜某某。此后,杜某某将照片保留至今。
民警调查发现,杜某某手机内一共存储了61人的身份证照片,涉及在职员工、曾经求职和任职人员。
杜某某手机中存储的身份证照片。
据杜某某交代,其先后冒用六人身份,购买了30只口罩。
目前,因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杜某某被处行政拘留,但因疫情原因,暂缓执行。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警方提醒,使用身份证照片等复印件时,建议注明“只限于XX途径使用”、有效日期等信息,以防被他人冒用。
文/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尤一炜
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