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黎秀敏 南都记者获悉,疫情防控期间,惠东县人社局落实社保援企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实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
主要体现在“免减延缓保”五个方面。“免”是指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减”是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微企业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延”是指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费用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间免受滞纳金,在疫情结束的3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以同时延期缴纳。“缓”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保”是指保证社保待遇不断档,不因延缴缓缴政策而影响参保人社保待遇的发放。
对于已发生的企业社保费扣款,由该县税务部门和社保经办部门予以退还。目前已为4554家企业退还社保费1163万余元。
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
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2019年的稳岗补贴,实行无申请发放,不需要企业提出申请,由市社保局甄别符合条件企业,直接发放到企业账户。目前,符合2019年度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已发放4626 家,涉及金额539.12万元,惠及4.62 万人职工。
实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对符合省规定的受影响企业认定条件的参保困难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5%予以返还。目前,已为1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费返还款共707万余元,惠及2922人职工。
编辑:黄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