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指定再审“吴春红投毒杀人案”明日宣判,其儿子称迎来希望

南都N视频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0-03-31 17:01

“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将迎来宣判。南都记者3月31日获悉,该案将于明日上午在河南高院开庭宣判,法庭将视频连线到吴春红服刑的金华监狱。 

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告诉南都记者,他已经和另一名家人于31日赶到了金华,“现在心情很激动,那么多年,总算迎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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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入狱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吴春红投毒杀人案”事发于15年前。2004年11月15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导致一死一伤,同村的农民吴春红被怀疑为犯罪嫌疑人。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吴春红此前因安装电表问题,与王战胜产生矛盾。2004年11月14日,王战胜催交电费时,吴春红认为其口气强硬,产生投毒报复念头。当天交完电费后,吴春红溜入王战胜家厨房,将“毒鼠强”投入盛面粉的瓢里。第二天早上,王战胜的两个儿子食用面粉、豆糁煎成的“面托”后中毒。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的审理过程也颇为漫长,商丘中院曾四次做出有罪判决,其中三次被河南省高院发回重审,此后该案又被最高法院指定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显示:2005年6月,商丘中院认定吴春红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12月,河南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6年6月,商丘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同年12月,河南高院再次发回重审;2007年7月,商丘中院第三次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高院再次发回重审;2008年10月,商丘中院第四次就吴春红案进行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河南高院于次年7月维持原判。 

河南高院维持原判后,吴春红不服,提出申诉,河南省高院2012年12月7日作出“(2012)豫法刑申字第00130号驳回申诉通知”,驳回其申诉。吴春红后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法院2018年9月29日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省高院进行再审。 

南都记者了解到,吴春红被羁押至今已近16年,16年当中拒绝认罪减刑,现在仍然是无期徒刑。 

吴春红的辩护律师李长青认为,该案存在诸多疑点,“并没有客观证据证明吴春红投毒,厨房门上是否有锁不确实,不能排除其他人其他时间进入厨房的可能。现场勘查未检出吴春红指纹、脚印和毛发等生物材料。” 

李长青称,从供述来看,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取得的可能。 

李长青告诉南都记者,他最近一次见到吴春红是去年10月24日案件在浙江金华监狱开庭时,吴春红自称有皮肤病,很需要出狱治疗。

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任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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