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复工复产全面推进,餐饮服务等场所陆续营业,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有所抬头,3月20日至29日惠州交警组织全市各交警大队开展周末统一行动,查处酒驾醉驾170宗。
3月29日1时30分许,惠州公安市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在惠城区演达大道三环装饰城路口设卡整治时,拦停一辆号牌为湘K***9M的小型轿车,该车驾驶人摇下车窗后,一股浓重的酒精味扑面而来,执勤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当执勤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驾驶人龚某故意拖延时间,拒不配合。后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不得已接受测试,然而其吹气“不得要领”,吹了多次楞是吹不出气。按照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体内血样抽取。
经检验,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3.84mg/100ml,属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龚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3月20日至29日,共出动警力3304人次,出动警车871辆次,设置执勤点140个,检查过往车辆15782辆,查处酒驾醉驾170宗。
目前酒驾整治已是常态化,惠州公安交警部门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清明假期将至,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远离酒驾,不要心存侥幸、害人害己。
正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防疫惠州公安交警部门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要使用非接触式酒精检测设备,使用过程中做到“一次一消毒”,向驾驶人明示;并做好执勤人员安全防护,配齐口罩、手套、护目镜、消毒液等安全防护装备,科学设置检查站点,确保防疫安全。
采写:南都记者 李鹏
编辑:易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