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拟试点金融综合监管,放宽境外投资者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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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4-08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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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前海蛇口自贸区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逐步取消或者放宽境外投资者在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的准入限制措施。4月8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草案)提到,推动重点产业向自贸片区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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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蛇口自贸区。南都记者 胡可 摄

推动重点产业向自贸片区积聚

深圳市人大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4月21日截止,电子邮箱:jjgw@szrd.gov.cn;传真:88101052。

草案从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自由化、金融开放创新等方面对自贸区进行了规定。

草案规定,前海蛇口自贸区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将自贸片区建设成为制度创新高地和策源地、国际化城市新中心,新时代改革开放的窗口、高质量发展的窗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窗口。

自贸片区管理委员会为深圳市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一体化运作,按法定机构管理。管委会下设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法定机构模式运作,在自贸片区内承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权限。

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应当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实施以合作监管与协调监管为支撑的综合监管。自贸片区逐步取消或者放宽境外投资者在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的资质要求、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推动重点产业向自贸片区积聚,支持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领域重大项目优先在自贸片区布局。

争取国家金融业改革创新政策在自贸片区先行先试

自贸片区创新跨境税收监管便利化措施,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探索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推行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简化进口报关核验手续。

自贸片区建设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实施“中国前海”船籍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登记为“中国前海”船籍的船舶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和船龄限制等。

草案还规定,提升自贸片区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争取国家金融业改革创新政策在自贸片区先行先试,建设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自贸片区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试点,建立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实现分账核算管理,依规定办理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的跨境资金结算。支持自贸片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支持自贸片区企业将人民币作为跨境大额贸易、投资计价和结算的主要货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和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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