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部分看守所对律师的不必要安检,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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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4-14 21:35

南都讯 记者程昆 今年深圳“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辉提交了《关于取消深圳部分看守所对律师安检行为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部分看守所取消会见手续时实行无必要的安检。对此,深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于近日做出了书面回复。回复称,全市看守所安检对象、安检位置将进行统一规范,对进入监管区域的所有人员一律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取消个别监所在大门安装安检门的做法。

刘辉在其《建议》中称,随着律师群体的呼吁和相关单位的重视和改进,律师会见难问题已有了很大的改进,特别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深圳,近年来公安机关对保障律师会见权利、提供会见便利的举措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深圳地区仍有部分看守所实行无必要的安检行为。 

这主要体现在部分看守所在大门处设置了一道安检门。刘辉指出,进入监所内部的提审会见等监管区域,无论是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法律人员还是律师都需要接受一视同仁的检查。

但在看守所大门处设置的这一安检措施,却体现了“差别对待”。“公检法人员无需经过这一道安检就可以进入,但律师却需要停下来安检。”刘辉告诉记者,对比这一情况,深圳的两级法院就已经全面取消了对律师的安检行为,“律师出示律师证就可以免检,这值得学习。” 

深圳市律协维权委主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壮毅也表示,近年来律协就收到了不少律师针对这一情况的反馈,律协也多次组织走访看守所并就此问题进行过沟通。“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公检法人员和律师不宜做区别对待。”方壮毅表示。

因此,在今年深圳“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刘辉正式提交了前述《建议》,建议部分看守所取消会见手续时实行无必要的安检。 

4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对该建议做出了书面回复。回复指出,全市看守所均设置安检门对进入监管区域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南山、盐田和宝安区看守所还在大门外加装了安检设备,以保证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安检。

为推动建议落实,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看守所安检工作的通知》,对于全市看守所安检对象、安检位置进行统一规范。要求看守所AB门人行通道设置安检门系统,对需通过AB门进入监管区域的所有人员一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违禁物品不流入监管区域。提审、会见室设在AB门以外的,可在服务厅或提审、会见区域加装安检门;一律取消个别监所在大门安装安检门的做法,避免出现车行通道、人行通道不能同步安检的现象。 

收悉复函后,刘辉表示,回复明确了对到看守所公务的所有人员进行同等安检。这一做法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利,维护律师职业尊荣,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也体现了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的平等性。接下来,他与律师代表也会对这一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确保其落实到一线。

 

 

编辑:柯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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