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浙江、上海等省份后,山东也于近日重磅发布《山东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以帮助企业避开反垄断“雷区”。
正值复工复产期间,一些餐饮企业“报复性涨价”引起消费者的关注。针对行业内经营者“强强联手”“抱团取暖”的情况,上述《指引》特别提醒,经营者在实施此类行为前应加强研判,及时规避反垄断风险。
在过往的垄断案件中,行业协会的身影并不少见。此次山东专门发布《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明确禁止协会打着自律旗号实施垄断行为。据南都记者了解,这或是地方执法机构发布的首份专门针对行业协会的反垄断合规指引。
企业因疫情之困“抱团取暖” 需警惕合规风险
4月1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反垄断助力疫情防控及企业复产复工的情况。据悉自机构改革以来,山东先后立案查处垄断案件10件,其中7件已结案。这些案件涉及建材、成品油、原料药、汽车展销、政府采购、盐业、网约车等多个领域。
为帮助企业和行业协会提高对垄断行为的认识,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特别出台了《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和《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山东此次针对经营者的合规指引共计19条,明确了企业需要注意的各项垄断风险。其中《指引》第四条指出,《反垄断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间达成垄断协议。最易出现的情况是企业就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达成协议,其形式不局限于书面,还包括口头协商、线上交流等。
此外《指引》指及,在生产到批发、批发到零售的环节中,企业应当格外注意不得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转售价或限定最低价的协议,这是企业容易忽视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企业未实施已达成的垄断协议,也可能被处以50万元罚款。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一些受疫情影响的经营者出现“抱团取暖”“报复性涨价” 或其他具有一致性经营活动的行为。尤其是近期不少消费者对于餐饮价格上涨反应激烈,部分餐饮公司还因此发声明道歉。企业集体涨价是否会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甚至引发反垄断风险呢?
在发布会上,山东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明确,“《反垄断法》并不禁止企业因合理原因采取涨价措施,但是如果市场内的大部分同业经营者共同达成了协同涨价的协议,使得相关市场的同业竞争被限制,消费者无法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时,就会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南都记者发现,《指引》特别针对这种情况进行合规风险提示,称同行企业“抱团取暖”之前,应该加强研判。除了向行业主管部门了解相关行业政策,还需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加强沟通,以便做出更准确的预判,规避法律风险。
公司阻碍反垄断调查,最高可罚100万元
除了垄断协议外,“未经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是《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为。
《指引》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用事业经营者一般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类似水电燃气等具有垄断地位的公用企业不得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行为。
如果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在《指引》中,山东市场监管局强调销售额不是指涉案商品销售额,而是经营者的总销售额。也就是说,企业实施垄断行为的违法成本并不低。
《指引》建议,经营者在与其同业竞争者的商业交往中,需要特别注意对涉及生产成本、销售价格、产销量、交易市场区域、区别交易条件等与竞争密切相关的敏感商业信息保持谨慎,同时鼓励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指引》第十五条指出,企业面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审查和调查时,若出现拒绝、阻碍调查的行为会遭到处罚。执法机构可依据《反垄断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市场监管总局4月14日通报一起重大典型案件,山东3家经销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大幅提高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价格,致使药价最高涨了54.6倍。鉴于违法行为严重等因素,3家经销商收到原料药行业内最高的一笔反垄断罚单,被罚没超3亿元。
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还因出现阻碍调查、暴力抗法的行为,被另案罚款253万元。其中两家公司各自被罚100万元,2名法人代表和12名员工合计被罚53万。
有反垄断律师告诉南都记者,这是首次对拒绝、阻碍反垄断调查的行为适用顶格罚款,且是目前为止因此罚款最高的案子。
禁止行业协会打着自律旗号实施垄断
行业协会通常由业内的“领头羊”企业组织发起,较单个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影响力,协会会员多为同业竞争者,因而容易产生垄断风险。
为了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专门出台了指引。据南都记者了解,这或是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发布的第一份针对行业协会的反垄断合规指引。
《指引》特别提到,行业协会在组织或协调行业内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需要防范出现聚集讨论商品价格、产销数量、 业务区域、交易对象,以及共同应对竞争对手等敏感商业信息。
在协会的章程、决议、通知以及制定的标准中,行业协会也需要防范出现以自律或其他名义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划分市场、抵制交易对象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有地方反垄断局的执法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现在行业协会打着自律的旗号来组织垄断的事情并不少见。”
今年1月,南都反垄断课题发布《十余年反垄断案例分析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20年1月10日,至少有19个行业协会遭到反垄断处罚,涉及保险、旅游、餐饮、汽车等领域。其中多数被罚的原因是组织会员签订含有垄断条款的自律公约。
在市场监管总局3月9日最新公布的一起案例中,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17家驾校就因为达成“固定或变更价格”的垄断协议,合计被罚款330万余元。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在1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还表示,把查处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垄断行为列入当前的重要任务。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口罩、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等防疫重点物资,密切关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民生领域,重点查处以上行业领域的违法行为。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