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深圳报料电话:0755-82121212
南都讯 记者黄玮 4月26日晚间,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新股份”,002256.SZ)的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兆新股份多位高管在2019年年报中声明,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
南都记者了解到,4月24日兆新股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其中公司五位董事、三位监事及四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称,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年报也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日,深圳证监局也决定对兆新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监管层指出,董监高的异议行为不代表其已经勤勉地履行职责,不等于其可以免除责任。深交所和深圳证监局均要求兆新股份的公司高管应勤勉履职。
深交所、深圳证监局高度关注公司年报事宜
董监高的异议行为不等于可以免除责任
深交所对此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上述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并就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及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自4月27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兆新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表示,经监管发现兆新股份存在以下情况:公司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布公司2019年年报,但董事、监事均不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上述两项意见存在明显不一致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实际上仅对是否披露公司2019年年报形成决议,并未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报,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方面指出,保证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责任,兆新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提的异议事项应当核实清楚,并如实在公司2019年年报中反映,不能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无法审阅年报等作为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理由。深交所方面也表示,董监高的异议行为不代表其已经勤勉地履行职责,不等于其可以免除责任,对于未忠实勤勉履行义务的,深交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此,深圳证监局要求兆新股份对导致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否定意见的事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切实整改和纠正,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并由审计机构对重新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审计,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对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进行审议,并于4月30日之前依法披露年报。
2019年净利亏损2.75亿元
公司早前因“内斗”经历了人事地震
南都记者查阅兆新股份在近日披露的年报,发现在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31亿元,同比下滑28.55%,净利亏损2.75亿元,同比下滑37.12%。此外,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值,且2019年度财报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年报中,兆新股份多位高管表示“不敢”确认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钦湖、董事陈实、独立董事王丛、独立董事李长霞、独立董事肖土盛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称不承担任何个人或连带责任;监事黄浩、监事蔡利刚、监事郭茜、财务总监苏正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称不同意承担任何个人或连带责任;常务副总经理郭健、副总经理汤薇东、副总经理金红英对年度报告无法发表意见。
记者了解到,深交所将对兆新股份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4月24日停牌一天,4月27日复牌,股票简称由“兆新股份”变更为“*ST兆新”。据悉,兆新股份主要涉及新能源、精细化工、生物降解材料三大类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年报风波之前,兆新股份因“内斗”也经历了人事地震。3月16日,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宣布辞职,此后有多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请辞。在董事长张文辞职以前,公司股东汇通正源提交罢免多名董事的议案,随后兆新股份以受疫情影响为由取消召开股东大会,此举被外界视为“狙击”股东罢免董事,也受到了深交所的问询。
编辑:向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