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官方公众号披露,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下称《工作计划》)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印发执行。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首次听取专门领域立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计划》提出,拟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17件法律,并拟综合统筹、适时制定修改13件相关法律。
拟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17件法律
依据《工作计划》,拟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17件法律,其中2件法律已在此前通过审议,3件法律已提请审议。其他12件法律中,有7件将由国务院提请审议。
来源:“全国人大”公众号。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通过。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引发对滥食野味的批评。南都记者注意到,《决定》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目的就是要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出台多项措施以贯彻《决定》。
同时,17件法律中的生物安全法、民法典、修改动物防疫法3个法律案正在审议,争取年内出台。抓紧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岳仲明表示,要不断总结疫情防控经验教训,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改完善,抓紧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南都记者注意到,传染病防治法于1989年颁布实行,2004年、2013年两次修正。
传染病防治法出台时恰逢上海地区甲肝大流行,一个多月内有30多万人感染;首次修正在SARS疫情之后,明确分甲、乙、丙三类管理传染病,细化了报告不明原因传染病的规定,建立了疫情定期公布的制度。2013年的修正,完善了传染病病种和防控措施调整制度,以更好配置防治资源。
岳仲明称,今明两年要制定修改的17件法律还列入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涉及的社会救助、动植物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社会稳定、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包括制定社会救助法,修改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业医师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
拟综合统筹、适时制定修改13件相关法律
除了前述17件法律外,《工作计划》第二部分是拟综合统筹、适时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共13件。据岳仲明介绍,这些立法项目都是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涉及公共卫生相关的。
来源:“全国人大”公众号。
其中,有的法律制定、修改时间不久,如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有的需要与其他立法项目统筹考虑,如渔业法、食品安全法等。有的法律部分内容涉及公共卫生保障问题,如红十字会法、慈善法等。
“这些立法项目经过评估论证,有必要又可行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进行修改。”岳仲明说。
《工作计划》第三部分是其他需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据介绍,根据公共卫生领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体系的需要,可能还要制定新的法律、修改其他法律,适时安排审议。
“按照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的精神,还要求在制定修改生态环境、社会管理、行政处罚、国家安全等方面有关法律时,将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项法律之中。”岳仲明说。
解决疫情应对中暴露出的法律空白、弱项、短板
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何要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也造成较大冲击,让我们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性、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岳仲明说。
从当前立法总体情况看,中国公共卫生领域法律在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次疫情应对中也暴露出现行相关法律仍有空白、弱项、短板,需要相应制定、修改的法律数量较多。
岳仲明称,构建完善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必须一体谋划、统筹考虑、协调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个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
由于涉及法律众多,岳仲明表示,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的短板和不足,计划中的项目有的需要作较大幅度修改,有的是新制定或刚修改的,需要作出针对性修改,有的需要进行联动修改,有的可以“打包”修改。
此外,此轮立法修法也将完善法律间的衔接。岳仲明举例,相关法律对疫情信息发布主体规定不完全一致等问题,要系统考虑相关法律制度,使各项制度规范严密、衔接有序、协调统一。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也需要作出必要调整,体现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精神和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议程时,也要将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案的审议作为重点。
南都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
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