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5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惠州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文件指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4月14日,惠州市商务局副局长郑展基带队到汕头市学习考察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及服务贸易等工作经验做法,双方就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以及服务贸易相关业务模式进行了深入交流。郑展基表示,此次学习考察汕头市的经验做法受益匪浅,回去后将会认真总结,理清思路,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及服务贸易工作的展开,提升惠州商务服务水平,助推惠州经济加快发展。
据惠州市跨境电商协会统计,2019年惠州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可达2100亿元,跨境电商占比超过五成以上。在惠州,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有约8000家。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下,惠州跨境电商企业迅速发展,全市跨境电商出口日均8万件以上,每年通过平台直接出口上百亿。根据亚马逊2018年度发布数据,惠州在交易规模上全国排名第23位。不过,惠州的跨境电商产业与东莞等周边珠三角城市相比仍有差距,产业规模不够大,产业内的资源得不到优化整合,缺乏大型产业聚合平台。
国务院批复文件指出,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更好地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将具备条件的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编辑:黄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