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孙雅茜 5月8日,深圳一连发布两部重磅土地政策。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下简称《暂行规定》)、《深圳市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下简称《供应计划》)新闻通气会上,记者获悉,2020年度全市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182公顷。按用地性质分,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019年增加一倍,达93.2公顷(其中新供应129.2公顷);计划供应产业用地不少于198公顷,民生设施用地601.8公顷,商服用地107公顷。
会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金良富在回答媒体有关深圳是否存在土地供应结构失衡导致居住用地偏低房价供不应求的相关问题时表示,无论是居住用地还是产业用地,深圳在土地供应方面没有厚此薄彼,网络传言与用地供应实际不相符,“但是,深圳土地资源紧缺是不争的实施,作为相关政府部门,要保障城市各类用地均衡、供应比例科学,保证城市科学健康发展”,同时金良富也表示,对于深圳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比例不能阶段来看,当前政府已出台的政策正是着力土地挖潜,保障包括居住用地等在内的城市发展用地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同时,会上发布的《暂行规定》在深圳“二次房改”提出住房用地相关政策纲领的基础上,在供应渠道、住房类型、审批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落地,明确政府负责统筹引导各类住房用地供应,并主要建设出租型公共住房;企业等市场主体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出售型公共住房,并确定了十一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定》第一次明确提出需要建设的公共住房类型应综合考虑周边的人口结构、产业特征及住房需求等因素。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机构及产业集聚园区周边以建设人才住房为主,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便利地区以建设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
编辑: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