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梁艳燕 5月8日起,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幼儿园开始接受网上报名。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包括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幼儿园、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南都记者从海珠区教育局官网上了解到,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该区随祖辈居住的幼儿也有机会参加小区公办配套园区的摇号。
公办园九成学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比例为90%,其中,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中的小区配套园区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未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部分业主子女将被全部招录;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园区将继续招收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直至达招生计划总数;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总数,该园区全部招生学位将在该部分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除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外,可招收举办单位及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
网上报名 每名幼儿填报1个志愿
5月8日—5月15日,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招生。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报读幼儿须具有与小区房产地址一致的户籍,且小区房产的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报读幼儿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报读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辈的完全权属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幼儿,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微信小程序登入。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8日9时至5月11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5月11日小区配套公办园电脑派位
5月11日15时进行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面向符合条件幼儿优先招录派位。当天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报名小程序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5月12日9时至15日17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户口地址一致的小区房产证;幼儿父母的房产查册证明(查册时间须在2020年4月1日后);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区属教育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录取了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后,剩余学位可录取在举办单位或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5月17日——24日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5月17日—5月24日,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17日9时至5月20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在第一阶段电脑派位中已被确认为“拟录取”的幼儿不得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的电脑派位。
5月20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符合条件适龄幼儿公开招录的电脑派位。当天下午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报名小程序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编辑:李芷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