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春季学期第二批符合学生返校条件的学校名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照核验条件,在首批已通过核验的203所学校基础上,组织对10所新增学校(校区)进行核验,认为该批次学校符合学生返校条件要求,第二批次213所学校于5月11日起组织学生返校。
《通告》)显示,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分别组成核验组,对照核验条件,在首批已通过核验的203所学校基础上,组织对10所新增学校(校区)进行核验,认为该批次学校符合学生返校条件要求,并向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提出了学生返校申请。
经佛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同意该批次213所学校于5月11日起组织学生返校。记者留意到,在第二批新增的返校名单中,禅城区和高明区各新增1所;南海区和顺德区各新增2所;三水区新增3所学校返校。
佛山第二批学校名单如下:
采写:南都记者 洪诗敏
编辑:胡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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