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每月几万元贷款,男子竟谎称被抢劫,骗妻子帮忙还贷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佛山
原创2020-05-11 04:24

因生意出现经营困难,无力偿还每个月几万元的贷款,竟谎报被人当街持刀抢劫,骗其妻子代还债务。日前,记者从佛山禅城公安获悉,涉事男子梁某因谎报警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5月3日凌晨,梁某报警称,经过某路口时,被人持刀抢劫一部手机和身上所有的现金,嫌疑人已逃窜。因案发时值深夜,涉事非常重大,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人反映的情况,禅城公安迅速调动周边巡逻警力和社区安保赶往案发区域,对所谓的抢劫嫌疑人开展地毯式搜索。

经过20多个小时的连续作战,至次日早上排除多个嫌疑人后,民警发现事主梁某陈述的案发情况与调查情况完全不符,并且陈述的案情细节明显前后矛盾。

经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梁某所谓被抢的手机,实则就在其身上藏着。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梁某最终承认了谎报警情的事实。

原来,经营个体工商户的梁某,每月需偿还几万元的贷款,但是因生意经营不善,经济条件惨淡的梁某,为了让妻子帮其偿还贷款,便特意编造被抢劫导致自己“一贫如洗”的戏码。目前,梁某因谎报警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禅城公安提醒,110是打击犯罪、维护秩序和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平台,谎报警情不仅严重浪费公安警力,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工作,还挤占公共资源扰乱了社会秩序,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将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播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采写:南都记者刘军艳 通讯员贺亚东

编辑:关婉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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