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50万元补贴菜篮子建设,5月20日前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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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5-15 09:19

南都讯  惠州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拟安排250万元,扶持生猪养殖企业开展引进种苗、购买饲料、改扩建栏舍、购置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以及开展疫病防控、质量溯源等工作。南都记者从惠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020年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项目单位可按照属地原则提出申请、逐级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为落实省、市支持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有关部署,稳定惠州生猪生产,保障本地生猪供给和价格总体平稳,有效应对非洲猪瘟、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局新制定了《2020年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该申报指南显示,惠州拟通过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安排建设补助,加快生猪产能恢复,提升猪场生产能力和设施装备水平,保障惠州市“菜篮子”农产品有效供给。扶持标准为: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安排250万元,计划扶持3个项目,按照120万元(2020年度生产及应急调运生猪12万头以上)、80万元(2020年度生产及应急调运生猪8万头以上)、50万元(2020年度生产及应急调运生猪5万头以上)等三个档次申请市级资金扶持,每个档次扶持1个项目。 

扶持资金用于养殖企业开展引进种苗、购买饲料、改扩建栏舍、购置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以及开展疫病防控、质量溯源等工作。绩效目标为加快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新建、改扩建,提高生产及配套设施装备水平,加快形成实际产能,提升母猪存栏、仔猪及商品猪出栏量,确保2020年惠州市生猪生产及调运总量达到25万头以上。


温馨提示

申报流程:

由项目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申报书,明确需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具体建设内容,通过所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每个县(区)申报不得超过2个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及推荐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


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非禁养区内,并取得合法的用地或租赁手续。

2、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有关环保证明。

3、承担主体生猪年出栏5万头以上,并承诺在应急期间优先供应惠州本地市场。

4、取得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场备案表》,有完整的养殖档案。

5、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

6、是“惠州市食用农产品信用管理平台”A级企业。

7、财务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8、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告。


采写:南都记者 黄海林

编辑:黄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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