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岩资本私募巨亏牵连多方 监管、警方正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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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5-15 11:40

原以为手中买到的产品全部投向B站大赚了一笔,不想原本投入的资金被撤出去向未知,B站股价翻番,而相关私募基金产品的净值却巨亏七成,一批购买基岩产品的用户遭受损失。上述由基岩资本管理的中概股QDII产品巨亏一事仍在继续发酵,投资人与涉事多方的权责至今仍未厘清。

此前,一家代销平台已向地方监管部门进行投诉,部分投资者已向警方报案,南都记者获悉,目前广东监管机构、广州市经侦已经介入调查。同时,在代销方和投资人的施压下,基岩资本方面提出了最新的解决方案,目前仍在调解中。基岩资本方面暂未正面回应南都记者,但表示基岩资本目前正在积极处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监管、警方正介入调查 

随着基岩资本旗下私募产品巨亏纠纷的发酵,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和警方开始介入调查。据知情人士透露,广东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调查该事件,如果发现基岩公司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采取措施,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广州市经侦也已经介入调查。

而基岩资本方面也向投资人抛出了新的和解方案,投资人所持基金份额可以以不低于本金的条件,分步转让给基岩资本方面。不过不少投资人的需求是希望拿回本息,“我是绝对不会签这个和解协议的!”一位投资人态度非常坚决。一家代销平台表示,将继续敦促基岩资本和投资人的和解。

实际上,这已不是基岩资本首次引起监管的注意,2019年8月,基岩资本就被广东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总裁黄明麒因为向投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而受到证监局处罚,违法违规事项还涉及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人披露可能影响投资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这次的私募产品暴雷事件中,基岩资本再次出现了同样的操作。

违规承诺保本保息 净值披露存疑窦

回溯这次私募暴雷事件,从去年12月起便已有端倪。涉及产品为“东家—基岩东方价值发现一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东方价值发现1号”)、“基岩东方价值五号基金”(以下简称“东方价值5号”)和“基岩东方价值十四号基金”(以下简称“东方价值14号”)。

2019年12月,相关基金产品即进入清算期。2019年12月3日,基岩资本发布到期清算公告,公告显示,东方价值5号基金所持有仓位已于基金到期日前完成减持,并于2019年12月3日正式启动产品清算流程。但基岩资本称,由于基金交易结构涉及跨境运作,受清算时点国内外节假日增多、年底资金出入境监管趋严等因素影响,管理人预计清算流程时间较长,预估历时约60个工作日左右。

12月底,基岩资本向投资者提供的净值公告中,两只基金的每份基金净值还依然为1.3103。然而到4月初,投资人突然收到消息称相关基金的最新实际净值实际上只有0.3左右。

让投资人感到受骗的是,基岩资本通过代销平台理财师跟投资人签署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带有一份盖有基岩资本公章的保本保息的承诺函,承诺函中称资金将全部投向B站,并承诺8%年化回报率,若B站未能成功IPO,基岩资本还将以6%的年化净收益予以现金补偿。面对突然缩水的净值,投资人损失惨重,而基岩资本却百般推诿。

值得注意的是,《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诸东华认为,保本承诺违反公共法律政策,基岩资本和投资人之间这样的“抽屉协议”是无效的,该基金管理人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多家代销平台受到牵连

据了解,该系列中概股私募产品与多个平台进行合作销售,其中恒天财富代销总额高达3亿,是金额最大的平台,而名气更大的代销平台是东家金服。

“事发很突然!”东家金服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根据条款,代销平台不承担亏损的责任和风险,但客户是冲着东家金服的名气来买的,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我们肯定是想尽快妥善处理好的,一直在积极协助,敦促解决这件事情。”

东家金服方面这样告诉南都记者,“去年12月他们把基金清算期拉长到60个工作日时,我们已经察觉出问题,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门负责推动资金清算的协调小组,跟踪敦促基岩的清算工作。今年4月,还派出协调小组驻场基岩总部追查事实真相,全天候监督对方妥善解决基金净值下跌的问题。”

据东家金服方面称,2020年1月7日,东家金服曾正式发函件至基岩资本,要求其尽快向投资人披露最新净值数据、持仓明细、QDII资管计划变现安排、基金管理费用等信息,但未得到明确答复。3月26日,在东家金服不断敦促下,基岩资本方面还曾向东家金服承诺,要在2020年4月10日之前完成清算应兑付全部本金及收益。但到了4月2日,基岩资本副总裁黄明麒到东家金服进行沟通,口头承认了基岩资本之前发布的持仓信息和资产净值并不准确,募集资金存在挪用情形,并未投资于所承诺的投资标的B站,而相关基金的最新实际净值也并非此前在2019年12月底所披露的1.3左右,而是在0.3左右!这才最终东窗事发,投资者也收到了巨亏的消息。

据了解,目前有部分投资者由于不信任基岩资本的偿付能力,要求代销机构东家金服承担担保责任。那么代销方东家金服是否也将是责任承担方?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暨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曾杰律师分析称,如果代销机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存在针对不合格投资者募资并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付息的行为,这类代销机构并非资金使用者,那么如果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其承担的责任,除了可能的刑事处罚外,还将退赔收到的相关佣金或手续费等等。诸东华律师则表示,如果代销机构是按照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如实的宣传,损失是因为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没有按照私募基金合同投向目标的项目,这时候就和代销机构没有关系。

多方权责如何清算?

各方僵持不下,各自的权责应该如何清算?除了这次“暴雷”的两个产品外,此前也有陆金所、蚂蚁金服代销的私募产品曾出现无法兑付的情况,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等各方容易出现权责上的纠纷。 

首先,基岩资本在东家财富的敦促下仍迟迟不公布基金净值,拖延至4月才承认此前捏造了基金净值的数据。对此,诸东华律师分析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案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基岩资本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存在比较明显的违规之处。但国泰君安方面辩称,根据和广州基岩系列产品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应当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出的净值发送给托管人进行复核,托管人复核通过后,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负责自行或者通过销售机构向投资者进行披露。托管人在基金存续期间,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复核了相关产品净值,并向管理人进行了反馈。

其次,关于资金挪用造成巨亏,曾杰律师表示,“案件的责任划分,主要看出现未兑付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资金使用方存在挪用资金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就应该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包括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以及行业的处分。”诸东华律师补充分析称,“若托管机构没有履行职责,致使资金投向约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亦存在违反义务的地方。”从目前来看,基岩资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岩方面已承认确有将募集资金挪用投资其他标的,从而造成巨亏,其间也未明确告知投资人和代销方。而且未如实披露基金投资,甚至存在数据造假可能。

那么,在这一事件中,投资人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呢?一位接近相关执法机关的人员表示,一般这类投资亏损的案件中,应该按程序通过诉讼或协商等途径来解决。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基岩资本和投资人签署了一份带保本保息承诺的协议,但私募产品的合同里面是没有这个承诺的。诸东华律师认为,这个协议在起诉后的举证环节是可以作为有效证据的。他还建议,由于私下签署“抽屉协议”违反相关法律政策,不具有法律效力,投资人在本案中需要承担多少的损失需要依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违法情节而主张。

一位资深金融律师表示,对于投资者出现的亏损,要求基岩进行赔偿的诉求,只能通过诉讼或协商等途径来加以解决。建议投资人收集、整理、梳理和阅读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宣传资料、合同、协议、承诺等资料和信息,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

 


 采写:南都记者 熊润淼

 

编辑:熊润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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