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民办教育幼升小、小升初方案官方解读来了,6月上旬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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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5-16 14:23

5月15日,市教育局发布《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生方案》),明确2020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纳入所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招生报名6月上旬开始,6月下旬进行第一阶段公开招生电脑随机摇号。招生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政策实施有效期一年。

幼儿园直升小学是否在政策范围内?学校组织补录和第一轮已被录取学生能否参加补录?市教育局政策解读来了。


各校的政策性直招数不超过总招生计划5%

根据《招生方案》,佛山将建立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招生报名在市平台进行,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在市平台公布。各区教育局制定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施细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内招生工作,统一对本区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

落实上级和地方有关政策,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单列政策性直招和就近入学直招。公开招生和单列直招分类管理,市、区统筹组织实施政策性直招,原则上安排到各校的政策性直招计划不超过该校总招生计划的5%。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为主,自主补录保底

今年佛山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将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统一组织公开招生录取,公开招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进行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进行补录。

其中,第一轮分两个阶段,所有学校均参加第一阶段招生,在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通过第二阶段招生。第一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第一轮结束后至开学前进行滚动补录,录满为止。

学生以唯一身份报名,佛山户籍适龄儿童报读小学的,以户籍所在区为报名所属区报名,佛山户籍或学籍小学毕业生报读初中的,以户籍或学籍所在区为报名所属区报名;非佛山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条件确定报名所属区。第一轮第一阶段限报3个志愿,第二阶段在有空余计划的学校中限报2个志愿。第一轮第一阶段已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招生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补录。


分计划同步进行区内招生和跨区招生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佛山结合民办学校生源结构、区域布局特点和市民跨区生活工作就近入学需求等实际,综合调研的各方意见,明确第一轮第一阶段招生中,允许各区辖学校结合实际,可申请预设不多于10%的公开招生计划在第一轮第一阶段面向区外生源招生;也可全部招生计划只面向所在镇街生源招生。

同时,明确第一轮区内报名人数超过公开招生总计划数的学校,补录时只面向本区招生。

以华英学校为例,第一轮第一阶段报名时,华英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中公开招生计划的55%面向禅城区生源招生,45%面向其他四区生源招生;其他区辖学校结合实际,根据学校申请,经市、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核定,可在保障住宿条件前提下,预设不超过10%的公开招生计划面向区外招生,区内招生和区外招生同步录取;也可全部招生计划只面向所在镇街招生。

区内招生包括校内直升招生,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同一所民办学校,应当首先招收本校自愿校内直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校内、区内和区外招生计划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相应报名学生后,剩余计划数按先区内后区外的原则自动调整。


单列直招计划在公开招生前直接录取符合条件学生

根据《招生方案》,今年佛山民办初中将设置单列直招,包括政策性直招近入学直招两种方式。

市教育局在政策解读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了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入学制度,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根本目的在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前选拔和“掐尖”招生、违规抢夺生源。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支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制定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入学办法等有关精神,方案明确,依据上级和市政府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单列政策性直招计划,结合学位情况和报名意愿,对优待对象就近就便统筹安排学位;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国家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精神,单列就近入学直招计划,对经批准的招生范围符合条件的学生应收尽收直接录取,直招对象报名人数超过就近入学直招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取资格和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布。


校内直升作为平行志愿纳入公开招生

值得注意的是,为保障学生选择学校的权利,佛山平行设置校内直升、区内招生、跨区招生志愿,学生同时被小学就读学校和其他学校录取的,可自主选择入读学校。

方案要求具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应首先按本校小学毕业生人数且不超过核定的公开招生总计划数,足额预设校内直升招生计划;明确申请直升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小学毕业生且具有六年级完整学籍。

方案还明确支持各区、镇(街)政府购买学位,设立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招生计划,统筹公民办学位划片招生;也支持民办学校依法申请设立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应收尽收或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片区范围内自愿报读学生,其中,基于新政策不溯及既往的法治精神,允许相同社会投资举办者在同一社区(村)举办的小学和幼儿园,经批准可对口直招符合公开招生报名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属临时过渡政策。

市教育局明确,幼儿园是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教学零起点,因此没有幼儿园对口直升小学的政策,集团内幼儿园直升小学不列入政策范围



学校组织补录和第一轮已被录取学生不能参加补录

方案明确实行两轮招生,第一轮实行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实行补录,补录滚动进行,录满为止。

根据政策解读,市教育局考虑民办学校办学主体多元、生源结构复杂,第一轮公开招生中完成计划情况不一、部分民办学校招生持续时间较长等实际,确定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依报名免试录取。

同时为避免学校通过补录超计划招生和“掐尖”招生,方案规定,仅允许在第一轮不具备报名资格或已报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参加补录,而第一轮已被录取学生,应在市平台确认入读,在规定时间内不确认入读的,录取资格自动取消,同时原则上也不能参加第二轮补录。

名词解释:

1.政策性直招:

根据上级和市政府相关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公民办学校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援派干部人才子女等,市、区教育局结合报名意愿和学位情况,就近就便统筹安排学校。各区可根据本区政府和人才管理部门的公开人才政策,参照制定本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招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符合优待条件的政策性直招对象,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区报名,可选报所在区所辖民办学校志愿、市属学校志愿,由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资格。原则上安排到各学校的政策性直招人数不超过该校招生总计划的5%(含)。

2.就近入学直招:

区、镇(街)政府可通过购买学位方式,设立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招生计划,统筹公民办学位划片招生。纯社会投资民办学校可依据与集体教育用地土地权属方协议、建校约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小区配套范围等,经批准直招核定范围内学生,其中具有小学直升初中资格的学校,不再批准初中就近入学直招。相同社会投资举办者在同一社区(村)举办的小学和幼儿园,经批准可对口直招符合公开招生报名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直招对象报名人数超过就近入学直招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可直接录取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纯社会投资民办学校可根据董事会(理事会)决议直接录取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

3、第一轮不具备报名资格但可参加补录的学生:

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佛山工作或生活,第一轮统一报名时不具备户籍、学籍、居住证等条件,补录时已符合条件,或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如:在佛山购买社保证明、缴纳所得税证明、在佛山工作证明、在佛山购房自住相关证明等。

4、纯社会投资民办学校:

指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和国有资产参与举办,办学投入和学校资产100%为民间资金的民办学校。


南都记者洪诗敏 通讯员 林建娜

编辑:何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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