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医闹暴力伤医?政协委员建议对“医闹”信息精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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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5-18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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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刘嫚 实习生王佳欣 去年底,“北京民航总医院杀医案”曾引发广泛关注,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拟提交“关于完善医务人员权益保护立法”的提案,建议强化疫情期间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同时在立法中赋予医务人员“避险权”,保障其基本的人身权利。

建议立法赋予医护人员“避险权”

医务工作者享有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但是疫情期间,撕扯医生防护服、挟持甚至伤医的现象仍有发生。

最高法于近日发布的一批涉医犯罪典型案例中,去年年底备受关注的杨文医生被害案即“北京民航总医院杀医案”在列,凶手孙文斌已于今年4月被执行死刑。

对此,吕红兵建议,将伤害、杀害医务人员列入刑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更好地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避免类似行为重复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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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

为防止“医闹”,吕红兵认为,应建立全国性的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共享平台,实现“医闹”信息的精准定位,重点关注,有效防范。

同时,吕红兵还建议在立法中赋予医务人员“避险权”——“在危险情况下,医务人员可以拒绝诊疗,或者是更换其他医务人员进行诊疗,在保证患者利益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建议立法明确防疫人员事后福利待遇

南都记者关注到,我国对医务人员的权利规定及保护条款散见于《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刑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在吕红兵看来,上述法律法规对医务人员权利的规定较少,且多为原则性规定。

吕红兵还提到,对医务人员福利、待遇权利规定得较为具体的文件皆为规范性文件,“效力等级较低,甚至不属于宪法规定的法律渊源,仅具有参考性,现实中医务人员是否能得到所规定的补贴和福利仍依赖于各地方及医院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操作。”

针对上述医护人员权益保障问题,吕红兵建议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将部分政策性规定立法化。

具体来讲,吕红兵提出,在《传染病防治法》中 “保障措施”一节中增加对疫情防控人员的保障条款:增加“对疫情防控人员应轮换进行工作和修整,保障相关人员的休息时间。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应安排强制休息”的条款,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的休息权;增加“有关单位应对疫情防控人员提供心理调适疏导,适时开展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的条款,维护其心理健康。

此外,吕红兵还建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增设“疫情防控人员(应急救援人员)激励”一节,明确疫情防控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的事后福利待遇,可包括获得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或应急救援津贴等物质奖励,以及受到表彰等精神奖励。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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