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检察院向12家行政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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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5-21 18:19

南都讯   5月20日,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举行“涉盲道公益诉讼案件诉前圆桌会议”,围绕如何更好地推动辖区内盲道整治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监督下,现场向区住建局等12家行政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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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检察院召开盲道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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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检察官向南沙区住建局等12家行政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通讯员 供图

辖区部分路段盲道损坏、占用情况严重

据介绍,南沙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查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盲道存在损坏、设置不规范、违法占用等情况,对视力残疾人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不利于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盲道养护具有监督管理责任。

为保障视力残疾人平等出行权和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进一步加强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与养护,南沙区检察院于4月27日开展盲道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组织检察干警组成4个办案调查组,对区内盲道的建设和维护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

该院经过调查查明,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双山大道等多处道路的盲道存在损毁、占用、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的情况。例如,南沙区进港大道今洲新天地一带盲道破损、开裂,建筑工程施工后未恢复盲道原状,部分盲道未按规定连续铺设,盲道被供电设施阻断,车辆占用盲道停放等;南沙区金岭北路一带沿路盲道存在严重损毁、盲道上堆放建筑垃圾、在盲道中间设置电线杆等情况。

当面向12家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

南沙区检察院认为,盲道是为帮助视力残疾人出行而专门设置的无障碍设施,为视力残疾人自主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环境是对视障群体的尊重与人文关怀。盲道长时间无人养护维修,盲道设置不规范,盲道被占用等问题,使盲人难以通过明显触感辨别方向,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侵害了视力残疾人安全出行和平等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权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及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相关司法解释,特向12家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一、加强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公益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认识,助力形成爱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对辖区盲道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盲道损毁的情况进行维修,对盲道设置不规范、盲道被占用的情况进行整改。

三、建立盲道保护长效机制,注重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做好盲道建设的完善工作,确保视力残疾人平安便利出行的合法权利。

四、加强对辖区其他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帮助残疾人安全自主出行,便利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

据了解,收到检察建议书的部门,需在两个月内将跟进办理情况书面回复检察院。

在南沙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监督下,办案检察官向12家行政机关逐一宣读并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表示认可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将照单全收、认真整改,切实履行职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检察机关。

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残联代表纷纷对南沙区检察院开展盲道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予以积极评价。此次诉前圆桌会议和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有助于各方针对盲道整治问题建言献策,共同磋商论证整改方案,是南沙区检察院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南沙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实习生  林丽珊   通讯员  穗南检

编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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