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网红主播”带货竟碰到“李鬼”,中山警方抓获一名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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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5-22 22:49

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潘美珊 网络直播购物是时下很受欢迎的一种消费模式,然而,有人竟看中其中的“商机”,冒充“网红主播”或声称为“主播助理”,诈骗受害人钱财。日前,中山市古镇警方成功抓获了一名嫌疑人,串并破获系列诈骗案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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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古镇警方接到中山市反诈骗中心推送的线索:一名微信号为che**n5201314的微信号涉嫌诈骗。接报后,古镇警方迅速展开研判调查,并锁定一名叫陈某安的男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5月20日上午11时许,民警经蹲守布控后,在中山市南朗镇边茶西村一房屋内抓获嫌疑人陈某安(男,25岁,中山市南朗镇人),现场缴获涉案手机和银行卡。

陈某安到底是如何实施诈骗行为的呢?今年5月上旬,家住甘肃庆阳市的田先生在直播软件上收看一名网红主播的直播,并留言询问,能否帮忙在直播间推销其产品,得到肯定回复后,田先生十分高兴。

就在此时,“主播”来私信田先生,并要了田先生的联系方式和微信。田先生二话不说加了对方微信。对方声称是“主播助理”,让该田先生交3000元保证金,表示七天内粉丝购买产品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就退还该笔款项。田先生满口答应,但是在转账完毕后,就发现自己被对方拉黑。田先生这时候才仔细辨别,才发现对方竟然是“假冒的”,其在直播软件上的昵称和头像竟与“真主播”一模一样。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安对假冒“网红主播”推销卖货收取保证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核实,陈某安以同样的手法实施了3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6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安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古镇警方提醒:商家利用“网红直播”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时,要仔细甄别“主播”及其团队身份,涉及财物交易更要提高警惕,看清交易条款,签订交易合同,小心上当受骗。

编辑:侯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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