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建议:加快进行扶贫开发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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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5-2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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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姚建国  5月22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在脱贫攻坚战方面,报告显示,今年重要目标是: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建议加快进行扶贫开发立法。”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说,三十多年来,我国扶贫力度不断加大,扶贫事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目前我国尚未有国家层面的专门的扶贫开发立法,扶贫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现象没有得到规范和约束,建议加快进行扶贫开发立法,将扶贫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为我国最终消除贫困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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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受访者供图

“法律的缺失,使得在扶贫开发工作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以往的扶贫事业主要依靠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推动,尽管政府政策具有灵活性、及时性的优势,然而,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政府政策并不能完全解决扶贫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扶贫开发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都必须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黎霞说,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急于求成的短期行为、追求政绩的面子工程、频繁调整工作思路的半截子工程、扶贫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时有发生;更有部分政府官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挖空心思进行权力寻租,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挪用资金、优亲厚友;在扶贫资金管理上,则存在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权责不明、资金投放分散等问题。这就使得脱贫质量不高、帮扶工作不实、扶贫措施不够精准,难以达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的实际效果。

2019年2月26日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更是集中反映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明确提出“建立巩固脱贫成果的长效体制机制积极推动扶贫开发立法。要将脱贫攻坚战中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法律法规,做好脱贫攻坚的制度设计和创新,将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范,为脱贫攻坚提供法制保障。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之后,如何巩固我们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如何吸收长期扶贫工作中积累的有效经验并加以推广,如何堵住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如何把扶贫事业继续往前推进,如何建立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如何解决日后产生的新的贫困,如何解决扶贫资金的稳定来源,如何使用、监管扶贫资金等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所有人面前的新命题,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大问题。”黎霞说,纵观人类的发展史,从未有哪个国家动员那么多的人力、投入那么多的财力,整体性系统性地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整个世界上,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将接近上亿的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几百万的数量,我国在扶贫事业上取得的成果,是前所未有的。

但是,黎霞认为,我国以往的脱贫攻坚,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规范性文件,靠地方法规来推动的。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之后,若不及时进行扶贫开发的立法,不及时将取得的伟大成就,形成的有效经验,实践证明可行的制度,以法律的方式巩固下来的话,在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至其他方面之后,将难以预防、难以解决重新返贫以及新出现的贫困问题,来之不易的成果,将有被毁于一旦的危险。

“有的人认为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就没有必要再进行扶贫开发方面的立法了,这个观点是片面的。”黎霞说,目前,我国的综合国力、经济实力、国际地位快速提升,已具备了进行扶贫开发立法的经济基础,加快进行扶贫开发立法,将扶贫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是巩固扶贫开发成果的现实需要,是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之后的扶贫开发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编辑: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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