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ST赫美公布,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经深圳证监局核查,公司存在未依法及时披露对外担保13亿元,未依法及时披露与关联方共同借款5000万元,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未依法及时披露涉诉金额合计44亿元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未依法及时披露28亿元重大资产被查封冻结等五事项,涉及五宗信披违规行为。
南都记者了解到,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王磊作为公司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依法决定对公司、王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ST赫美遭五连批:涉巨额担保、借钱等
深圳证监局表示,*ST赫美在以下五宗事件中出现信披违规行为。
首先,2017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24日,赫美集团为关联方首赫投资等及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合计逾13亿元,而赫美未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次,2018年5月1日,赫美集团及关联方首赫投资等与沈金木签署了最高借款总额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其后,首赫投资收到3000万元借款,根据合同约定赫美集团具有连带偿还义务,但赫美集团未及时披露此消息。
接着,赫美智科原是赫美集团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2019年12月21日,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对公司持有的赫美智科上述股权进行司法拍卖,由深圳博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竞得。2020年1月23日,赫美集团收到德清法院执行裁定书,但对此事未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赫美集团新增诉讼、仲裁事项500余项,涉及金额合计超过44亿元。该事件对赫美集团影响重大,但公司未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最后,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赫美集团超过95个账户被冻结;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赫美集团所持28亿元资产被查封或冻结,对赫美集团影响重大。但公司未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负面连连!*ST赫美盘中跌穿1元
据了解,*ST赫美成立于1994年11月,公司是一家零售品消费的经销商,定位于“国际品牌运营的服务商”,与国际品牌开展全面合作,合作品牌涵盖服装、箱包、鞋履、配饰、红酒等多领域,旗下拥有多家门店遍布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
4月30日,*ST赫美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现8.5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亏损19.1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94%。
公司表示,营收下降主要因资金紧张,各业务板块营运资金不足。商业板块新货采购及新店开店计划受限,只能以原有门店维持商业板块的持续运营;高端制造板块订单量大幅下降,业务规模大幅收缩。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表示,其类金融板块因不良贷款增加,已调整经营战略,全面转为催收。2月28日晚间,*ST赫美发布公告,称已于前一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因其及其他相关方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ST赫美持有的赫美小贷51%股权将被强制拍卖以清偿债务。但业内人士表示,*ST赫美将评估价为200万元的51%股权赫美小贷进行拍卖,对于偿付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金额只是九牛一毛。
在遭遇零售业吃紧、类金融转型失败、卖壳无望、债务爆雷等后一系列危机后,赫美集团股价节节败退,5月22日,赫美集团盘中跌穿1元面值退市临界点,至0.99元每股。当日收盘价为1.12元每股。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黄良东
编辑: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