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多:“通信行程卡”已提供服务超14亿次

南方都市报APP • 察时局
原创2020-05-28 14:01

WechatIMG47.jpeg

今年疫情期间,准备复工或复学的你大概率用过“通信行程卡”这个小程序:输入手机号,等待验证码,不一会儿,一个能显示你过去14天内到访地的行程卡便会出现。 

这个小程序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三大运营商研发推出,目前覆盖了全国16亿手机用户,已提供服务超过14亿次。借着两会的契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刘多向我们揭秘了“通信行程卡”的出炉过程。她提到,最大程度地减少用户的信息收集,是小程序开发过程中的重点考虑之一。

WechatIMG40.jpeg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刘多。受访者供图。

···

疫情防控应用应在最小范围内收集用户信息

南都:疫情期间,信通院推出了“通信行程卡”小程序,用户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就能获得过去14天内停留4小时以上的到访地行程证明,而且数据可以全国通用。这一小程序是怎么出炉的? 

刘多:今年2月以来,全国开始复工复产,对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的追踪、排查与管理成为疫情防控的重点。但当时还没有哪个程序能证明公众的行程情况、是否需要隔离14天,所以我们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跟三大运营商合作,基于16亿手机用户的数据,推出了这样一个小程序。 

基于运营商数据有几点好处,首先就是可以全国通用。不同的地方能实现数据互认,这一点很重要。第二点是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用户的信息收集。用户使用小程序的时候输入本人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就可以了,不需要填写姓名、住址、身份证等其他个人信息。

 

南都:这个小程序好像也有一个迭代的过程?

刘多:对,最开始是短信,后来逐渐有了网页、小程序和App。因为全国的16亿手机用户并不都是智能机用户,还有一些老年人可能对小程序操作不太熟悉,所以我们一直提供短信的方式。

现在我们的App已经更新到2.0版,能够基于蓝牙功能检测用户有没有密切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另外,出于“外防输入”的需求,如果用户在过去14天内到访过外国,数据上也能反映出来。当然这些数据都是加密存储在用户手机的本地的。


南都:目前“通信行程卡”的整体运行情况怎么样?

刘多:目前查询服务已经超过了14亿次。我们也对接了国务院的微信小程序,以及北京等全国17个地方政府平台。可能你在各种交通场所、社区、医院都能看到它的小程序码。应该说还是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可。


南都:您刚才谈到个人信息保护,我们发现,这次疫情中出现了一些隐私泄露事件,甚至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和确诊患者的信息被泄露。您怎么看疫情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刘多: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确实是有必要收集公民信息的,否则防控就无从谈起。这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中也有相关的授权规定。

疫情期间的个人信息保护,其实更多地是要考虑公民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公共安全的平衡。中央网信办在今年2月就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疫情中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应坚持最小范围原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等等。所以整体而言,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都是非常明确的。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疫情期间涉及到个人信息收集的场景很多,比如在使用一些其他应用的时候,或者进入一个小区、一间宾馆的时候,可能都需要填写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还有一些信息是要填写在纸质登记本上的。从一个普通用户的角度来说,我对此其实“心有余悸”:这些信息最后去了哪里?能不能得到好的保护?会不会泄露?在对这些信息的后续处理上,可能我们还是需要一些更细致的规定,并保障规定的落实到位。


···

人工智能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将发挥更大作用

南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新基建”,让新基建成为两会热词。你怎么看待人工智能在新基建中的作用?

刘多:新基建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个方面,那么人工智能就属于信息基础设施。应该说人工智能在整个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中的基础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当然,人工智能要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是芯片、算力、机器学习算法等技术本身要有非常好的发展,一方面是要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比如说人工智能和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其他新型基础设施相结合,会产生更大的作用。

 

南都:在今年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过程中,人工智能技术其实已经体现出了这种“赋能”作用。

刘多:是的,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在疫情期间收集了500多个人工智能的应用案例,包括疫情监测分析、物资管控、人员筛查、后勤保障、药品研发、医疗救治、心理辅导,等等。比如有的企业试用机器人电话来进行人员筛查,每天的电话呼出量都超过百万次。


南都:我们也注意到,公众在体验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便捷、高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伦理、隐私上的疑虑,尤其是在人脸识别这一领域。你对此怎么看? 

刘多:公众有这种疑虑是正常的,任何技术都是“双刃剑”,人工智能也不例外。

人脸识别属于生物识别,它的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防伪性好、难以遗忘、方便易用。比如手机一刷脸就解锁了,不用输密码。但人脸识别的这些特性,也同样容易导致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里其实已经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并明确“生物识别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这为人脸信息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已在研究起草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有望作出相关规范。 

不管人工智能如何发展,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都是非常重要的。并且我们需要一些法律法规、伦理框架、技术指南、自律公约去进行引导,对其中涉及的个人敏感信息进行严格保护。

但与此同时我也想说,不能因为风险的存在,就去遏制技术的发展。其实现在全球的企业、研究机构都在推动人工智能的治理,今年信通院也会发布《人工智能治理白皮书(2020)》,介绍全球的数据安全治理现状。

 

南都:信通院在人工智能相关指南、标准的制定方面是不是也承担了一些工作?

刘多:我们去年依托于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发起了《人工智能行业自律公约》,目前已经有50多家企业签署。今年我们也会和联盟一起发布“可信人工智能”的操作指引,同时启动相关评估工作。

在标准化建设方面,我们也参与了G20、国际电信联盟、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等组织的工作,对相关标准和规范提出建议。我们今年也会进一步完善这些标准和规范,并组织企业开展相关的评估评测。

 

南都:我们注意到你还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成员之一。今年初,《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发布,新增了互联网反垄断等条款。你怎么看待这部法律时隔12年首次修订?

刘多:现行的《反垄断法》是2008年制定的,作为我国的首部反垄断法,它对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建设还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和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市场经济体系面临一些新问题。所以有必要对《反垄断法》进行修订。

 

南都:作为信息通信业的专家,你比较关注修订中的哪些变化?

刘多:我觉得有两个最重要的变化,一个是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写入了法律,这是从国家最高立法的角度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的地位。另外一个是积极地回应了互联网等新经济的挑战。互联网的特点决定了平台的经营和流量可能会比较集中,在这种情况下,《反垄断法》怎么适应技术的发展趋势?其实不仅是中国,全球主要国家都在探索面向数字平台的反垄断规则的制定。

 

采写:南都记者冯群星 李玲 蒋琳

编辑:程姝雯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专题】2020年全国两会
【专题】聚焦2020全国两会

2
对这篇文章有想法?跟我聊聊吧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