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盗窃1.2万元后主动退还,江门警方:已涉嫌盗窃罪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江门
原创2020-05-29 23:21

南都讯 江门恩平市一女子入室盗窃1.2万元后,因数额较大心生悔意,将剩余1万余元赃款退还时被民警抓获。5月29日,恩平市公安局通报,该女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5月18日19时许,恩平市公安局横陂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该市横陂镇新潮村委会村民伍某家中遭人入室盗窃,被盗走人民币12000多元。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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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走访调查及调取视频监控,同时对以往同类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分析作案手段与有盗窃前科的吴某(女,28岁,恩平市人)相似。派出所于是安排警力24小时跟进吴某的动向,最终于5月21日早上7时许,民警在村民伍某住宅抓获吴某,现场缴获被盗的10128元。当时,吴某正将其盗窃所得的赃款退回给伍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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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吴某如实交代,5月18日晚,她骑电动车途经新潮村委会村民伍某家时,发现伍某家没有关门,便入室实施盗窃,盗得现金12000多元人民币。吴某还交代了,因盗来的现金金额较大,心里有点害怕,将一部分用于日常使用后,将剩下的10128元退回给伍某,没想到就在退脏的时候被民警抓获。

警方表示,目前,吴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律师说法

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杰表示,此案中吴某盗窃他人财物后被公安抓获,因有主动退赃悔罪的表现,在法院判决时,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编辑:曾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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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育军4549W
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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