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民调:超九成受访者支持广州限制性侵者从事部分行业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民调
原创2020-05-29 19:04

民调中心logo(原图).png

5月25日举行的广州市第112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透露,广州计划出台性侵犯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早在去年5月30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上线“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该系统与教育局等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

南都民调中心广州公共服务监测榜课题组于5月26日至29日就此话题发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九成半的受访者对建立相关制度表示支持,但同时也有近四成受访者表示此前不知道“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已经上线。有关部门在着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或许也需加强相关制度的宣传,更好地震慑不法分子,同时提升市民的安全感。

超九成半受访者支持建立性侵者从业限制制度

本次调查中,有96.73%的受访者对出台“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表示支持,仅0.65%表示反对,另外有2.61%的受访者表示说不清。

图片1.png

但问及是否知道广州已在去年上线“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时,受访者中只有20.48%表示非常清楚;40.09%表示有印象,但不清楚具体内容;39.43%表示完全没听过。

图片2.png

可以看出,受访者对相关制度的建立呈现一面倒的支持,但其中不少人对此前已经上线运行的信息库尚不了解。

那么,这一信息库目前运作情况如何?据同城媒体报道,2019年5月30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上线了“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收录了广州近三年所有性侵害未成年人和拐卖、拐骗儿童案件。同时,该系统与教育局等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挡在门外。在今年5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东介绍,在市、区两级未检部门的推动下,已对全市约2.3万名教职员工进行了前科筛查。目前,学校、教育部门可通过“检爱同行”智慧未检平台在线上申请查询信息库。市教育局也于近期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发生性侵害学生案件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超八成受访者希望扩大信息库数据范围和用途

问及受访者认为相关制度及信息库的建立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时,有88.45%的受访者希望相关制度执行到位,彻底将相关前科人员挡在教师等敏感行业的门外;83.22%提出要确保数据准确细致,既不漏放前科人员过关,也要慎防误判普通群众;82.14%认为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充分震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此外也有50.54%的受访者认为有关制度需同时注意保护前科人员隐私,不扩大社会歧视及排斥。

图片3.png

再进一步问到有关部门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方面还应做哪些努力时,88.45%的受访者希望扩大相关前科人员的从业限制范围,除学校外,补习班、托管班、保姆等特殊岗位的员工招聘也应建立类似查询机制;81.92%的受访者提出扩大信息库数据覆盖范围至全国,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形成漏洞。两项占比均较高,说明大部分受访者希望能将相关从业限制制度和违法犯罪信息库进一步完善,在实际操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此外,也有78.21%的受访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建立私密、一站式的取证及办案机制,最大程度上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隐私。74.07%的受访者认为,除了职业上的限制外,也应关注前科人员在社区生活中的其他动向,加强社区监督。也有73.86%的受访者建议加强对网络上性骚扰、向未成年人灌输错误性观念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图片4.png

从数据中不难发现,受访者对相关制度及信息库寄予厚望,在用途及数据完整性等方面提出了不少建议。研究员也从公开渠道了解到,有检察机关已经考虑到相关问题,并为入职查询机制出台了较详细的实施细则。

2019年5月14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就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的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涉未成年人教育各类机构的意向聘用人员须进行入职查询,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人员均被纳入查询范围。被查询范围覆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既包括公办学校也包括民办学校,既包括在编教职工也包括临聘人员。此外,入职查询的信息不仅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还包括了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确认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不起诉决定,以及包括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记录,全方位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细致、全面。

至于不少受访者关心的进一步扩大信息库覆盖范围,研究员梳理发现,其实国内已有不少城市先后推出了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相信只要各地检察机关进一步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库内容,打造跨省、市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并非难事。

2019年5月29日,上海市政法委等1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同年10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介绍,该院联合区教育局、公安部门开展查询工作,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从业人员共计13844人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核查,清退了3所学校内2名餐饮工、1名勤杂工共计3名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从业人员。

在浙江慈溪、江苏淮安等地,检察机关也建立了类似的信息登记数据库及从业禁止制度。湖北省检察院则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出台了省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九成受访者认为家校应共同加强性教育

此外,学校和家庭同样是防范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重要防线。本次调查中,93.03%的受访者认为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性教育,自低年级起就要教导学生识别、规避侵害行为;90.63%建议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另一方面,有91.07%的受访者认为家长不应回避提出的性问题;89.54%表示家长也需要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由此可见,绝大部分受访者认为性教育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的重要一环。

1065x475_5ed0d903e0f3c.png

1065x475_5ed0d90412c3c.png

调查中还有受访者提到,针对部分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校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确保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会受到错误的性观念影响,误入歧途。

有关制度公众支持度高,防范侵害需“未雨绸缪”

从调查结果来看,“性侵犯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都得到绝大部分受访者的支持。

查阅近年曝光的一些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例来看,这类案件往往具有作案手段隐蔽、密切接触人员作案比例高等特点。对部分经常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实施从业限制确实很有必要。这也是相关制度得到绝大部分受访者支持的原因之一。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注意到,相关的从业限制制度只能将已有前科的违法犯罪人员挡于门外,是一个“亡羊补牢”的机制,要确保未成年人不受侵害,还需要“未雨绸缪”。家校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宣传相关制度,让心怀不轨的人不敢犯、不能犯,也是打造未成年人防侵害的“防火墙”重要一环。

9部门共同发文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情形,近日,最高检、公安部等9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意见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2: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3: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6: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7: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8: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9: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此外,意见还规定,公安机关接到疑似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报案或举报后,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案件初步情况,并制作笔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受案审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案或者立案后三日内向报案单位反馈案件进展,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告知报案单位。

人民检察院应当切实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

调查对象概述:

南都民调中心于5月26日至5月29日开展本次问卷调查,共计回收459份有效问卷。受访者中男性占33.33%,女性占66.67%;从年龄段来看,54.90%为90后,28.54%为80后,年轻人占比较高;从婚姻状况来看,49.46%为未婚人士,49.89%为已婚人士。受访者中有28.95%是孩子家长,其中33.33%的孩子正在入读幼儿园或托育机构,23.27%的孩子已入读小学。

 

广州公共服务监测榜第35期

项目出品:南都民调中心

项目监制:谢斌 张纯

项目主持/执行:南都研究员 李伟锋

数据监测平台:央视新闻、新华网、羊城晚报

海报设计:尹洁琳

编辑:文轶然

对这篇文章有想法?跟我聊聊吧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