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垃圾分类来了!示范片区小区“楼层撤桶”“定时定点投放”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0-05-30 20:18

东莞生活垃圾分类真的来了!根据5月29日印发的《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东莞将按照“三步走”的工作思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其中,今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同时,重点开展“3+3”示范片区建设,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基本建成示范片区。此外,从今年第二季度起,示范片区启动住宅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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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根据《行动方案》,东莞将按照“三步走”的工作思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其中,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重点开展“3+3”示范片区建设,即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基本建成示范片区,东城、万江、南城3个街道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同步启动“1+1”示范片区建设,即各镇的中心区和1个村(社区)开展示范片区建设,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

2021年,持续推进“3+3”、“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加大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和检查执法。2022年,完成“3+3”、“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样板。

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省地级市前列。

在开展“3+3”示范片区建设方面,2020年底前,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万江、南城3个街道30%以上的社区(含党政机关、商场、企业、餐饮单位、住宅小区、自建房、公园广场等所有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1年底前,3个街道80%以上的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2年底前,松山湖、滨海湾新区和莞城、东城、万江、南城完成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示范片区启动小区“定时定点投放”

据了解,东莞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类标志颜色分别对应蓝色、红色、绿色、黑色。

《行动方案》称,2020年第二季度起,示范片区启动住宅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合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科学设置投放时间及定时、误时投放点。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这项工作,其余镇街根据示范片区建设进度推进。

此外,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推行“桶车同色”、“标志明显”分类运输,提倡通过技术革新提升中转压缩效能、采取源头滤水滤油等,实现运输环节减容减重。通过中转站新建及升级改造,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收贮、分类、中转等综合功能。

【 关注:各类垃圾如何收运处理?】

1、可回收物:建立收运处理企业库单独收运处理

东莞将结合目前已初步形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体系,引进或培育具备规范收集、安全储运、环保分拣等回收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示范企业,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

此外,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含再生资源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2021年,各镇街(园区)须根据行业规划完成本辖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编制。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水平及回收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企业库,为各镇街(园区)提供“3+3”、“1+1”示范片区建设可回收物单独收运处理服务。2020年第二季度,各镇街(园区)需在“3+3”、“1+1”示范片区内设置若干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提供定点交售和上门回收服务,回收服务覆盖率达80%。

2020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实现可回收物单独收运处理,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实现可回收物单独收运处理,东城、万江、南城3个街道30%以上的社区实现可回收物单独收运处理,“1+1”示范片区中30%以上的区域实现可回收物单独收运处理。

2021年底前,东城、万江、南城3个街道80%以上的社区实现可回收物单独收运处理,“1+1”示范片区中80%以上的区域实现可回收物单独收运处理。2022年底前,“3+3”、“1+1”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可回收物单独收运处理。

2、有害垃圾:每月至少单独收集、运输一次

各镇街(园区)要委托专业企业在辖区内开展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分类运输(至少每月一次),设置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市城管部门将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每月定期前往各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进行收运、处理。

2020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全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东城、万江、南城3个街道30%以上的社区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1+1”示范片区中30%以上的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

2021年底前,东城、万江、南城3个街道80%以上的社区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1+1”示范片区中80%以上的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2022年底前,“3+3”、“1+1”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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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厨余垃圾:推行集中和就地处理两种模式

推行集中和就地处理两种模式,以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为主,配合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为辅,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启动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远期(100吨/日)和东莞市有机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建设(分期),力争2021年建成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远期,2022年建成东莞市有机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市水务集团、东实集团须按照市、镇街(园区)规定的收运范围,制定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方案,合理规划收运路线,做到专镇专车、日产日清。建议公共机构、企业食堂和大中型餐馆实行上门收集;小型餐馆实行公交化站点收集,在收运路径沿线合理设置若干个厨余垃圾收集站点。

此外,考虑到东莞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有限,各镇街(园区)可参照南城元美社区、东城下桥水果市场模式,配置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原则上,到2020年底,各镇街(园区)处理能力要达20吨/日以上,重点收运农贸市场、住宅小区、自建房产生的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020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全区域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东城、万江、南城3个街道全区域的企业食堂、大中小型餐馆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30%以上社区的居民家庭、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1+1”示范片区中30%以上区域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

2021年底前,东城、万江、南城3个街道80%以上社区的居民家庭、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1+1”示范片区中80%以上区域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2022年底前,“3+3”、“1+1”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运处理

4、大件垃圾:各镇街(园区)至少设置一个集中处理点

2020年底前,各镇街(园区)以村(社区)为单位,合理设置若干个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向社会公布预约上门收集联系方式,提供大件垃圾便民收运服务;至少各设置一个大件垃圾集中处理点,配置分拆破碎机械设备(处理能力不少于10吨/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2020年起,建立大件垃圾收运信息化系统,推进收运、处理信息化管理;同时,推广废旧家具“线上线下”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打造东莞废旧家具循环再生特色品牌,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5.园林废弃物:今年底前,各镇街(园区)至少建一个处理点

2020年底前,各镇街(园区)至少各建设一个园林废弃物处理点;以市属道路园林废弃物处理为试点,探索符合东莞实际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模式,制订并出台全市园林废弃物处理工作指引文件,2020年底全市实现园林废弃物处理能力达100吨/日。

2021年起,推广园林废弃物处理工作相关经验,各镇街(园区)逐步建设完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2021年底,全市实现园林废弃物处理能力达200吨/日;2022年底,全市实现园林废弃物处理能力达300吨/日。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编辑:韩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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