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五部门发布通知!这两类贷款可以延期还本付息!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经济
原创2020-06-01 19:00

南都讯 为了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央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息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以下两类贷款可以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一类是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另一类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关于普惠小微贷款到期本金、应付利息支付具体如何安排?

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通知》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而对于执行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地方法人银行,《通知》提到,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

不过,在规定期限内,同一笔贷款多次延期还本的,只在首次延期时享受激励措施。


采写:南都记者 田姣

编辑:田姣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