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员代办、审批权下放……惠州出台“十二条”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南方都市报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0-06-09 11:21

南都讯 成立市、县(区)两级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实施全过程专员代办服务,推进市级审批权限下放………

《惠州市提升服务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十二条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日前印发。《十二条》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上海、东莞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以及惠州的改革创新,为惠州构建“2+1”万亿级产业集群提供“助推器”,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跑出“加速度”。

“惠州正处于多重机遇叠加期,这两年大项目纷沓而至,提升重大项目服务质量迫在眉睫。” 惠州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邹伟明介绍,2019年1月7日,上海特斯拉超级工厂在上海临港新片区动工建设,项目从签署协议到动工建设仅用了半年时间。“上海服务,临港速度”也引起了惠州市委、市政府关注,去年12月初,惠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指示,市发展改革局牵头提出进一步提高服务惠州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邹伟明表示,《十二条》是惠州为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龙头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尽快培育具有较强根植性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而推出的提升服务质量措施。

惠州市委党校科研部副主任、经济学博士黄忠平认为, 《十二条》释放出惠州经济工作重心从‘稳’向‘进’切换的强烈信号,体现惠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在守住法规底线的前提下,帮项目落地扫清一切障碍的坚定决心。

【亮点】

推广服务埃克森美孚项目的政府专班做法

今年1-5月,在疫情影响下,仍有埃克森美孚、中海壳牌3期、惠州大数据中心产业园、星河(惠州)人工智能产业园等一批项目落户及开工,让惠州工业投资逆势而上,实现正增长。

“在服务埃克森美孚项目中,惠州以服务专班的形式,极快地推动了航道拓宽、输油管道改线、重建码头等‘硬骨头’问题的解决,推动项目仅用1年半时间走完签署初步投资协议到动工的全过程。”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邹伟明称,这次惠州对相关措施进行梳理提升和强化规范,并在《十二条》中固定下来。

其中,实施团队全程代办服务的4项措施中,成立 市、县(区)两级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建立‘一图一表’统筹推进机制、建立‘解决企业困难直通车’优先办理机制等3项是惠州已经实施的有效做法。

他介绍,市级服务专班以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形式,由市领导牵头,协调需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争取上级的政策和指导支持;县(区)级服务专班是由县(区)主要领导牵头,一个重大项目对应成立一个服务专班,全程跟进服务项目落地。“这些措施,惠州此前在服务埃克森美孚项目落地中进行实践,效果突出,现在要让更多重大项目也享受到政府的这种服务,加快项目落地。”

而全过程专员代办则是借鉴上海的先进做法,它是指在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县(区)服务专班各成员单位安排1-2名服务专员,按照“一跟到底,限时办结”的原则,全程代办相关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协调解决落地难点问题,“企业不熟悉审批环节,往往事倍功半,但由熟悉审批流程的专员代办,就可以为企业节省申报时间,而且让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向仲恺、大亚湾、重点发展园区放权

邹伟明介绍,在向上海取经后,惠州决定借鉴上海市向临港新区管委会充分放权的做法,落实推进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市政府部分事项实施权限下放共2项措施。

经过梳理,惠州将全面向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探索向市重点发展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

“现在我市重点构建的‘2+1’万亿级产业集群中,已成为支柱产业的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主要在大亚湾,电子信息产业主要仲恺,向他们放权赋能,有助推动重大项目问建设遇到问题‘马上就办’‘马上解决’。”邹伟明说,这意味着获得放权的区和园区的审批权限跟市直部门一样,企业可以就地办理很多审批事项,不用再跑市直部门。

今年,惠州规划了惠东新材料产业园等7个千亿级工业园区建设,园区交通与“丰”字交通主框架衔接,将成为惠州招商选资、承接先进城市产业溢出的平台,也是惠州实现与湾区兄弟城市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大湾区形成紧密的产业经济圈的抓手。

“积极探索向重点发展园区探索下放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正是基于推进园区建设和发展的考量,这是惠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举措,力求放出活力,提高企业、项目的获得感。”邹伟明说道。

而市政府部分事项实施权限下放的措施先行者是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下放到县(区),在此基础上,未来将进一步探索下放市政府其他事项实施权限。

试行分段式审批

简化审批的目的是为了缩短项目前期工作的时间,让项目早动工、早投产,让企业抓住市场机遇早创收、早获益。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是各地推动营商环境改革时不约而同地选择的“下刀子”的地方。

惠州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已进行了4轮,上一轮改革中创新探索的“信用快审”改革催生了零条件预审、标准地带方案出让、建立区域评价制度等一系列重要改革措施,大力缩短了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取得较好的成效。

如惠州光弘科技三期项目,去年6月28日申请办理施工许可,8月8日就破土动工,比预期提前了整整44个工作日。

今年,向内改革的“刀子”继续下。《十二条》中推出3项简化审批程序的措施。

其中,去年试行的零条件预审向重大项目延伸,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可提前开展规划、建设、抗震、水务、交通等技术审查事项的预审工作,待技术性审查条件具备后,依托预审结果只实行程序性的办理工作。

据介绍,一项技术审查需要15个工作日,如果审查发现要修改,企业还需要修改完后再提效审查,从首次提交审查到反复修改到通过,可能耗时1至2个月不等,实施零条件预审后,将能大大地为企业节省后续正式报批时间。

惠州探索“限时免件”式审批,鼓励审批部门在审批要件上给予更大范围的容缺,部分审批事项在承诺时限上可延长到动工前。项目核准等审批事项可对申报材料全面容缺,项目单位可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补正前置材料。

例如,项目要办理施工许可要提交多项材料,例如必须要有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然后到发改办理立项核准,实施“限时免件”后,一定程度上将事项办理由“串联”改为“并联”,只需在动工前办好用地预审意见、立项核准意见等即可,节省办理时间。

值得关注的是,惠州将借鉴上海做法试行分段式审批,也就是针对重大项目建设规模大、周期长的特点,按照“承诺+信任”的原则,允许项目方根据项目建设阶段,分期申请办理项目立项、设计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及相关审批手续。

特别高速公路等线状工程、企业大型生产线项目,项目工程大、审批环节多,如果把立项核准、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等审批全部办好才来动工,光走前期审批流程可能就要花上1年以上时间,如果实施分段式审批,就相当于把项目审批全流程分为不同的小项目来审批,“这就可以加快项目落地建设速度,大大节约企业的交易成本。”

建立项目用地特供机制,提高供地效率

项目落地,各项要素保障是重点,尤其用地保障是首要条件。

过去两年,惠州致力破解这一短板,出台新增建设用地60%以上用于工业项目、盘整闲置土地等系列措施,效果明显,带动去年惠州全市工业投资实现21%的增长。今年,惠州端出重点建设项目“大餐”,252项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4828亿元,年度投资计划879.8亿元,其中,产业工程146项,年度计划投资413.5亿元,占了半壁江山。

在此背景下,强化要素保障措施同样写进《十二条》中,一共有3项措施。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创新提出“建立项目用地特供机制”,即在每年统筹安排好给7个县(区)政府、管委会用地指标的基础上,实行“7+N”供地机制,预留一定比例的指标由市统筹特供给重大项目建设。对可明确落地建设的重大项目,由市政府直接从特供用地中划拨。

“这样做的好处是,因简化了重大项目的供地程序,供地效率比较高,并且不占用县区的用地指标。”邹伟明解读道。

此外,惠州还学习东莞推进重点项目的做法,探索“先租后让”供地机制,把工业用地出让分成前期租赁和后期出让两个阶段,企业可先承租土地进行建设,政府再根据项目投资和产出等情况出让土地,例如涉及招拍挂的,招拍挂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租赁期满后办理不动产权证。“这种做法能防止企业囤地,又可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

对于企业关注的人才子女入学问题,此次,惠州市首次把“优先解决项目方子女入学需求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纳入《十二条》内。

【实施范围】

(一)石化类项目,投资规模100亿元及以上;

(二)能源新材料类项目,投资规模50亿元及以上;

(三)电子信息类项目,投资规模30亿元及以上;

(四)交通类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30亿元及以上;

(五)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按上述标准上报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查核实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具体措施】

1、成立市、县(区)两级重大项目服务专班

2、建立“一图一表”统筹推进机制

3、实施全过程专员代办服务

4、建立“企业直通车”优先办理机制

5、推进市级审批权限下放

6、下放市政府部分事项实施权限

7、探索“限时免件”式审批

8、试行分段式审批

9、实行零条件预审

10、建立项目用地特供机制

11、实行“先租后让”供地机制

12、优先解决项目方子女入学需求

采写:南都记者蔡雯

编辑:易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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