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家店只要进来吃饭没人强制5元的茶水费。喝不喝都收费”,近日一网友在微博上@西贝莜面村后,如此写道,微博贴出的的账单显示,5人共计收取25元的茶位费。后西贝莜面村微博在该条微博下道歉称“很抱歉让您感受不好,请您私信小编联系方式,我们会联系门店为您退茶水费”。
针对该事件,6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博发布通告称,西贝莜面村对网友在微博发布的收取茶水(位)费的投诉已在退款处理中,并要求该公司全面自查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西贝莜面村官方微博在2018年4月20日时,曾回应《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餐位费的规定,称“在内部信息系统中取消自动收取茶位费的系统默认动作,改由客人点单,根据实际点选进行结算”。
针对西贝莜面村这一门店喝不喝茶都收茶水费的做法,很多网友表示“广东很多店都这样啊”、“很少去到没有茶水费的餐馆”,其中有网友表示茶水费相当于“服务费”,可以接受,但有的网友表示茶水费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那么,茶水费的存在是否合法?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律师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强制收取茶水费是不合法的。
“茶水费虽不合法但在广东有一定合理性”, 宋儒亮律师表示,其认为受早茶文化及西方小费文化影响,在广东餐厅收取茶水费是有一定历史基础。
“茶水费与其说是茶水的费用,不如说是服务的费用,比如用餐时的环境、搭配的纸巾、餐前小食、多样茶水选择、茶水的添加、餐位预定”, 但同时宋儒亮律师也强调“茶水费不只是口号,关键是内容”,如果餐厅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并且明文说明茶水费所包含的服务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大众应该愿意支付相应的茶水费。
南都记者 钱小莉
编辑:钱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