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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张艳丽 近日,深圳发布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的若干措施,放宽指标申请条件,扩大增购车型范围,并给予财政补贴。6月1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相关解读,此次调整政策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投放车牌指标不超过36377个,额度使用完毕即止。这意味着,此次调整并不是无限制增量车牌指标。
去年,为响应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深圳计划在2019年和2020年分别新增加4万个普通小汽车车牌指标。其中4万个车牌指标已于去年完成配置。
今年4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使用2020年新追加的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并称将尽快研究剩余3万个小汽车指标安排方案。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车牌配额的36377个车牌指标,正是2020年追加的小汽车指标剩余额度。
另外,此次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调整了申请条件中“居住在本市”的情形: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不要求持居住证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不要求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
二是调整了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范围:允许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含有效未使用的小汽车指标、更新指标申请资格,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个人,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可以继续申领1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原有规定是只能继续申请1个纯电动小汽车指标)。
需特别注意的是,调整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范围的政策,不同时适用调整“居住在本市”的情形政策,即名下已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按照原有审核条件审核“居住在本市”的情形。
编辑:戴越